招标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冬季清雪车辆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冬季清雪车辆租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Y2023-045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冬季清雪车辆租赁采购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2024年度清雪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网站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月内。3.5 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方式:现场获取,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Y2023-045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冬季清雪车辆租赁采购
预算金额:5000000元(根据实际租赁数量结算)
采购需求:
入围家数:5家(合同期内采购人不承诺投标人具体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3-2024年度清雪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网站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月内。
3.5 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方式:现场获取,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发布。
2.投标人不足3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宋智泉 0431-89912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联系方式:宋雪楠 0431-80605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雪楠
电 话: 0431-80605789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冬季清雪车辆租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Y2023-045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冬季清雪车辆租赁采购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规格、性能及技术要求、数量 | 拟购数量(预估) | 采购单价 | 预计金额合计 | 技术要求 |
冬季清雪车辆租赁 | 翻斗车 | 9000车次 | 350元/车 | 3150000元 | 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 |
50铲车 | 300台班 | 1700元/台班 | 510000元 | ||
30铲车 | 460台班 | 1400元/台班 | 644000元 | ||
大钩机 | 20台班 | 2400元/台班 | 48000元 | ||
小钩机 | 30台班 | 1300元/台班 | 39000元 | ||
小金刚 | 609台班 | 1000元/台班 | 609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2023-2024年度清雪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网站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月内。3.5 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方式:现场获取,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DY2023-045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冬季清雪车辆租赁采购
预算金额:5000000元(根据实际租赁数量结算)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规格、性能及技术要求、数量 | 拟购数量(预估) | 采购单价 | 预计金额合计 | 技术要求 |
冬季清雪车辆租赁 | 翻斗车 | 9000车次 | 350元/车 | 3150000元 | 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 |
50铲车 | 300台班 | 1700元/台班 | 510000元 | ||
30铲车 | 460台班 | 1400元/台班 | 644000元 | ||
大钩机 | 20台班 | 2400元/台班 | 48000元 | ||
小钩机 | 30台班 | 1300元/台班 | 39000元 | ||
小金刚 | 609台班 | 1000元/台班 | 609000元 |
入围家数:5家(合同期内采购人不承诺投标人具体工作量,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3-2024年度清雪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网站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月内。
3.5 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方式:现场获取,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发布。
2.投标人不足3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宋智泉 0431-89912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栋3楼
联系方式:宋雪楠 0431-80605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雪楠
电 话: 0431-8060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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