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项目开发间改造等项目需求公示(2023-JYAJDC-G4019)(第1包)
金额
10.5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ajdc-g4019
预算金额10.5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5
公告正文
某部项目开发间改造等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3-JYAJDC-G4019)
一、项目名称
某部项目开发间改造等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YAJDC-G4019
三、项目概况
1.工程特征:对某部部分房间进行更换防静电地板、吊顶、强弱电管线、墙面粉刷、门窗更换(修补)、玻璃隔断(含门禁)、拆运办公桌等。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施工地点:四川省西昌市市区和漫水湾镇。
3.报价内容:拆除、安装硅钙板吊顶约36 m2、乳胶漆墙面约70 m2、防静电地板约90m2、12mm磨砂玻璃隔断约25 m2、防盗门2套、强弱电配线等。
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5. 招标控制总价: 105450.90元。
6.本项目第  1包确定  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1:1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算术修正后投标总价  执行。
四、资格条件要求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级别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12 月22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2 : 00 ,下午 14 : 30 至  : 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四川省西昌市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施工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无  。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248344955@qq.com    。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未报名或超期报名的单位,其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该项目的供应商。
(三)踏勘现场(不做强制要求,报价方视情而定):踏勘时间:2023年12月18日11时00分(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和口罩)。
(四)报价开始时间:2023 年12月 20 日 8 时 30分。
(五)报价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日 8 时 30 分。
(六)报价地点:  四川省西昌市     。
(七)报价方式:报价文件一式四份,分别装订成册,统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四川省西昌市。(务必在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参与项目名称,需同步提交报价文件电子版)。逾期送达的、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报价文件包含2部分内容:(1)公告前款内容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料;(2)计价文件,报价方不得更改采购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相关内容,如有缺漏项,视为报价方在总价中综合考虑了相应的报价。
(八)若截止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收到报价文件少于3份,则本次询价采购流标,采购方重新组织。
(九)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的全部费用。
七、询价评审
(一)成立询价评审小组
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依法成立 5 人询价评审小组。
(二)评审原则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供应商。
(三)评审步骤
1.第一阶段:报价文件审查。审查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
2.第二阶段:报价文件澄清。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报价方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第三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评审。审查报价单位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4.第四阶段: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对报价方进行评审排序,审议询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单位。
(四)成交公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公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若发现候选成交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方按照推荐顺序顺次选取候选成交供应商。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游先生、刘先生
办公电话: 0834-3862467  
移动电话: 18113303241/18283428348
地    址: 四川省西昌市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罗干事    
办公电话:  0834-3862457 
移动电话: 1991571046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