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河门区采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90010508467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418-632761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金园0418-59611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项目建设地址为位于阜新市清河门区主城区内,四至:政通路以南,进贤路以北,清远街以东,清兴街以西。
招标人名称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清河门区采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090010508467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36.82% 自筹资金 :63.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2222.8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项目为清河门区采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4678.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870.23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7487.022平方米,换热站及门卫用房建筑面积383.21平方米。容积率1.38,建筑基底面积7745.448平方米,住宅建筑密度22.33%,绿地面积9789.85平方米,绿地率28.23%,道路广场面积17143.592平方米,围墙504米,地上停车位130个。共新建住宅楼11栋,住宅户数504户,总居住人数1512人,户型建筑面积从60-120㎡不等,住宅套均面积 94.22平方米/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标段(包)名称
清河门区采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标段(包)编号
202421090010508467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监理
投标人资质条件
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该项目为清河门区采沉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4678.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870.23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7487.022平方米,换热站及门卫用房建筑面积383.21平方米。容积率1.38,建筑基底面积7745.448平方米,住宅建筑密度22.33%,绿地面积9789.85平方米,绿地率28.23%,道路广场面积17143.592平方米,围墙504米,地上停车位130个。共新建住宅楼11栋,住宅户数504户,总居住人数1512人,户型建筑面积从60-120㎡不等,住宅套均面积 94.22平方米/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监理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行使施工阶段监理全部职能。
投标保证金
0.9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支票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9-3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6-09-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9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8-27 08:30至2024-09-02 16: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19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09-19 09:0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5)根据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二次刷卡。
监督部门
阜新市清河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陈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8-6327617
招标人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阜新市清河门区清远街供热公司道北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418-6327614
邮箱
24918153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64-5-4门
联系人
孙金园
电话
0418-5961111
邮箱
lnltxmgl@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孙金园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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