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磨生产线设备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研磨生产线设备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M4400000707018644001
1. 本招标项目研磨生产线设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 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厂址位于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三合村。
(3)项目规模:招标方拟确定在招标方一期生产车间内建设两套产能(325目石灰石粉)16t/h的脱硫剂粉磨生产线,并预留一台机组安装位置,综合利用现有原料堆棚、部分输送系统、一期生产车间、成品装车储罐。同时进行料场给料机、皮带输送机及一期车间内原料皮带输送机进行优化升级改造。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M4400000707018644001 | 研磨生产线设备改造工程项目 | “研磨生产线设备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单机、分系统调试、输粉系统联调、带负荷调试、72小时满负荷调试);卸车、保管;设备标牌、安全生产标识;设备资料收集、保管、归档、移交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磨机)的制造厂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必须具有招标设备或与所投标段类似的设备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或其选择的专业分包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
1)项目设计资质符合建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安装资质符合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土建资质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本项目(设计、安装、土建)允许分包,分包的要求:
分包商需满足上述条款“1)、2)、3)”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如投标人拟进行分包,需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情况,包括投标人与分包商之间的合作协议及分包商相应的资质等,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载明。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相关要求:
①由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方需满足上述条款“(3):1)、2)、3)”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应以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参考附件),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总包及分包单位(下同)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2)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两家或以上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我司组织的同一标段的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②某一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单位股权或产权;③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或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④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相同的;⑤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
(3)报价人在过往与广东能源集团管理单位合作或服务中无不良纪录;或出现不良记录满3年,且有确切证据表明该服务机构的履约能力已获得实质性改善。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如果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级、燃料板块级、环保公司级灰名单或黑名单的,禁止参与投标。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而在投标前未披露的,即使投标人中标或已签署相关合同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有权单方解除本次招标双方己签订的所有合同。招标人对此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视为接受前述特别约定,并受其约束。
4. 招标公告日期、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截止日期如下
4.1 公告日期:2023年【 7 】月【 6 】日-2023年【 7 】月【 13 】日。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7 】日-2023年【 7 】月【 13 】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登记并缴费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注: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
4.3 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 7 】月【 27 】日上午9:30整。
4.4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4.5 递交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登记: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zebid.cn)进行注册,注册后须登录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的维护并提交审核(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发送审核结果短信,请注意查收),审核通过才可进行网上登记等相关操作。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有关广咨平台注册、企业审核和登记购标等操作类疑问可咨询本平台客服(热线电话:400-150-3001、QQ:3151435402)。
6. 其他事项
6.1 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6.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www.gzebid.cn”等网站上发布。平台之间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简称10号令)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公布的为准。
6.3 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投标登记申请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7. 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网 址:www.gzebid.cn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1室(邮编:510060)
电 话:020-83548078
联系人:罗志文、彭智杰
邮 箱:1047532996@qq.com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 7 月 6 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 和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和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