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洼区冬季清洁取暖度“煤改气(电)”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5-211121-00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370007500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24-726877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121-0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洼区冬季清洁取暖度“煤改气(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1-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采购需求为:为大洼区域内1300户农村居民安装燃气壁挂炉、空气能热风机及配套设施、铺设专用电线安装专用插座。(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2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3日13时4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 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站前社区
联系方式:13700075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63甲号
联系方式:024-72687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7268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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