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厚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袋装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厚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袋装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拟对东莞市厚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袋装采购项目进行调研,为本单位确定中药配方颗粒目录及价格提供参考,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机配
1.项目名称:中药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东莞市厚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袋装采购。
3.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内
4.品种详情:见附件1
(二)袋装
1.项目名称:中药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东莞市厚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袋装采购。
3.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内
4.品种详情:见附件2
二、供应商资格
1、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潜在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潜在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报价活动。
三、项目要求
1、提供的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需求要求。
2、报价应包括:货物、配送、质保期服务等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
四、公告时间及报名提交的
资料要求
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自2023年1月25日至2023年2月2日17:30止,以收件时间为准。潜在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
2、提交资料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资料提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纸张尺寸: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以下资料需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同时发送excel版的目录及报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与报价的为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参与报价的为药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
(4)附件1:《机配清单配总表》。(本项分为二个包组,可以报附件1或附件2)
(5)附件2:《袋装清单配总表》。(本项分为二个包组,可以报附件1或附件2)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2、联系人:李小姐
3、联系电话:0769-23663761
附件下载:附件1机配清单配总表.xlsx
附件下载:附件2袋装清单配总表.xlsx
拟对东莞市厚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袋装采购项目进行调研,为本单位确定中药配方颗粒目录及价格提供参考,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机配
1.项目名称:中药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东莞市厚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袋装采购。
3.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内
4.品种详情:见附件1
(二)袋装
1.项目名称:中药颗粒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东莞市厚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配方颗粒袋装采购。
3.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内
4.品种详情:见附件2
二、供应商资格
1、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潜在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潜在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报价活动。
三、项目要求
1、提供的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需求要求。
2、报价应包括:货物、配送、质保期服务等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
四、公告时间及报名提交的
资料要求
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自2023年1月25日至2023年2月2日17:30止,以收件时间为准。潜在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
2、提交资料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资料提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纸张尺寸: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以下资料需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同时发送excel版的目录及报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与报价的为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参与报价的为药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
(4)附件1:《机配清单配总表》。(本项分为二个包组,可以报附件1或附件2)
(5)附件2:《袋装清单配总表》。(本项分为二个包组,可以报附件1或附件2)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2、联系人:李小姐
3、联系电话:0769-23663761
附件下载:附件1机配清单配总表.xlsx
附件下载:附件2袋装清单配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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