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NWHB—W1006
三、项目概况: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编号 |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
1标段 |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标段一:畜肉类) |
2024—JLNWHB—W1006(01) |
1600 |
2标段 |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标段二:水产禽肉(蛋)类) |
2024—JLNWHB—W1006(02) |
1000 |
3标段 |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标段三:蔬果类) |
2024—JLNWHB—W1006(03) |
1300 |
4标段 |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标段四:调料干杂类) |
2024—JLNWHB—W1006(04) |
500 |
5标段 |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标段五:牛奶饮品类) |
2024—JLNWHB—W1006(05) |
600 |
说明: 1.投标人须报优惠率,报价须包含所有产品,投标优惠率至少下浮10% (不含),最大可保留1位小数,否则为无效报价。 2.采购品类、数量、金额、占比仅供参考,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3.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对以上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五至标段一。若一家投标人同时成为多个标段第一候选人,则按评标顺序确定最终中标标段。 |
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范围内地点,多点位同时供应,并伴随保障,除生鲜类副食品外,其他食品保质期须在产品有效期三分之二以上。
供货期限:供应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并按部队方要求增加可终止条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及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注: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有可供识别真伪的二维码,无法识别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说明及真实性声明;2022年度及之后的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未赋码或赋码不完整的或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9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9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台)资独资或外(台)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生产型企业生产、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仓储保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围标行为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军队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根据违规情形严肃处理(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在履约过程中不同标段中标供应商发生控股关系、经营范围等重大实质性变化的,应主动报告且由相关企业自行协商其中一方终止合同,由相应标段预中标供应商按排名接替供应)。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4.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以及负责本项目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特定资质证书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合作厂商的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标段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合作厂商的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标段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标段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散装食品销售。
标段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6.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已被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友邻及上级纳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具备投标人资格。已供应该单位副食品超过1年以上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7.“回避”机制: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凡是与招标人单位部门(含)以上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副食品供应商,不列入本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候选名单,单位领导和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回避。涉及领导岗位调整的单位,领导原单位副食品供应商不得参与现单位副食品供应。(提供书面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预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该项目组服务人员名单并附在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服务人员非本单位人员,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提供书面承诺)。
9.需完成军队采购网(http://118.64.254.72/)供应商注册,【提供注册截图】。
10.投标人在采购单位驻地(临沧、保山两地均需提供)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站、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方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00分-2024年11月6日18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云南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云南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文件下载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云南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CA办理方式及筑龙技术支持电话等信息: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筑龙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注:筑龙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2.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2024年11月06日18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云南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并仔细查阅电子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云南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供应商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其他要求:
3.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
3.2开标地点: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供应商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在【网上办事】专栏-点击【在线开标】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3.3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供应商和供应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的方式参加投标: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在截标时间前提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选择地区:云南省本级,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入开标室,等待采购单位下达解密命令,解密命令下达后进行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采购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30分钟(时间根据项目大小自由设定),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3.4任何因投标供应商疏忽、误解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szc)上发布,采购单位对此外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
联 系 人:戴老师
电 话:1860883166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8608831855
招标代理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徐乐乐、罗渊、刘正航、赵伟宏、罗红坚、雷海生
联系电话:0871-65718952
邮 箱:979564882@qq.com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