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船闸闸区溢油处置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工138515364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京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船闸闸区溢油处置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拟采购船闸闸区溢油处置物资,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船闸闸区溢油处置物资采购

2.采购需求:采购600米围油栏,技术参数:固体浮子式PVC围油栏,确保强度高、耐磨、耐油、耐候,用于船闸闸区发生溢油事故时围截水面溢油、对溢油进行导流,以利于溢油回收。

3.最高限价:6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价表(详见公告附件);(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报价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按需求进行整体报价,总价包干,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且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

4.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的格式填写(包括但不限于应包含在项目过程中的所有或隐含的费用,未明确的费用视为供应商清楚并已经包含于报价总费用中),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5.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1.供应商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速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时间: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3.递交地点:南京市江东北路397号,南京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工

2.电话:13851536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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