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安县水利局洛阳市新安段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山水项目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08.3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12
预算金额108.3万元
招标公司新安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韩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379-606750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4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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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安县水利局洛阳市新安段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山水项目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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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12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水利局洛阳市新安段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山水项目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083,000.00元 | |||||||||||||||
最高限价:1083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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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为新安县水利局洛阳市新安段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山水项目设计)项目,工程主要涉及石井镇,通过营造水土保持林、生态修复及封山育林,修建田间生产道路、截排水工程、小型蓄水工程等措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6k㎡(详见采购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3.1-3.3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3月14日 至 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4月0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4月0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代理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水利局 | |||||||||||||||
地址:新安县水利局 | |||||||||||||||
联系人:韩女士 | |||||||||||||||
联系方式:1958852277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6750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0675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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