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泸县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稻渔种养循环园区(鱼米之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1809016311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0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泸县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稻渔种养循环园区(鱼米之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2-14 16: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泸县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稻渔种养循环园区(鱼米之乡)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泸县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稻渔种养循环园区(鱼米之乡)项目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县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稻渔种养循环园区(鱼米之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泸县发改行审【2022】2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其余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行审【2022】2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县玄滩镇;  

2.2建设规模:新建沟凼式稻渔综合种养基地面积6000亩,按照建设面积不超过稻田面积10%为原则,主要进行开挖虾沟,构筑田埂,建设防逃和进排水设施等建设;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本项目一个标段,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463305.83元,其中暂列金额450633.61(基本预备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专业)(级别)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称级别)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14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1010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办玉蟾大道 333 号

邮    编:6461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09016311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51号附21号A座401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28-62375430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0213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