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金额
3704.7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04.79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金老师0574-6573356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玲0574-657785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8
公告正文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3GC06070
1.招标条件
象山县公安局鹤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一期)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象发改审批[2023]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公安局,招标人为 象山县公安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704.79万元,工程概算3598.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153.14万元,建设规模:工程新增总用地面积为7953.12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为5176.6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业务技术用房、辅助用房、设备用房、门卫、室外道路、综合管线、智能化等及其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地点: 象山县鹤浦镇万全路与万寿交叉口西北角 。
2.2招标范围: 象发改批复范围内的新建业务技术用房、辅助用房、设备用房、门卫、室外道路、综合管线、智能化等及其配套附属工程,不包括公安部门专项实施的安防设备(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513.8770万元。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4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
(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下同)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办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网站查阅服务指南《企业注册信息填写标准》(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3交易平台系统使用费100元/项目/家次。
5.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象山)上交易系统-工程建设-业务管理-递交投标文件(http://ggzy.zwb.ningbo.gov.cn/xiangshan/)。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公安局
地    址:象山县靖南大街409号
联 系 人:金老师
电    话:13806653620
 
 
 
招标代理: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郑玲                          
电  话:0574-65778501
 
 
 
时间安排表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23年6月7日17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年 6 月28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年6月7日17时30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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