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霍城县公安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霍城县公安局采购“电子警察”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HCXZFCG-2019ZB—003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08-16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19-09-05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1.07749806E7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1 | 霍城县公安局采购“电子警察”项目 | 电子警察 | 1 | 批 | 10774980.6 |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售后服务承诺 。针对本项目的建设,提供性能优良、全新投标产品的同时,提供如下原厂配套服务和保障: 1、免费保修期 1)所有投标设备均应提供不低于5年免费质保;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保修期内,公司无偿并迅速更换故障产品或部件,各类软件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并按用户要求现场进行。 3)保修期外,仍需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以成本价收取人工和部件费用。软件版本升级时,在未增加新功能或新模块的情况下,将现场免费更新升级软件版本,并提供相应的新版本软件功能说明书及修改说明书。 2、现场维护服务及响应时间 投标公司需要在新疆设有用户服务点及备件库,配有多名工程技术人员,提供7*24小时服务,并在用户方常驻技术服务人员。如系统设备出现问题,驻现场服务人员不能当场解决,投标公司应充分考虑到各会场的地理环境,应保证在接到用户故障或问题的申告后1小时内作出方案响应,如远程不能解决的,本地工程技术人员将迅速赶赴用户现场,省级中心点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他地市节点应在3-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应24小时内将问题及故障处理完毕,达到用户满意效果。 涉及到安全、保密的售后服务工作投标公司应承诺无条件全力配合。 3、驻点服务 针对本项目投标公司应提供驻场人员不少于两名,直到免费质保期结束。 现场驻点人员服务职责: 1、设备系统现场操作、指导; 2、系统日常维护检测; 3、常见故障诊断、排除; 4、服务机构 投标单位应在新疆设置售后服务机构,负责用户硬件设备的返回维修、对用户提供咨询,解决用户疑难问题等。 采用本地化的技术支持服务,在新疆常驻工程技术人员,指定项目责任工程师,负责日常的操作咨询、用户现场培训和应急抢修。 5、免费巡检服务 针对本项目的建设,提供应每年二次的定期巡检服务,均由新疆服务点客服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进行设备的接地检查、防尘处理,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形成记录备案,便于及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6、重大事件、特殊时期的现场保障机制 若遇用户方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时期,均由投标单位及时派遣专业客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保障,全程服务。 7、备品备件支持和升级扩容 投标单位应具有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针对本项目投标主要设备提供备品备件机制。 质保期后,投标单位应承诺所提供给用户维护所需的一切消耗品及零、备件均以不高于本次成交价。 8、软件免费升级 投标单位应针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软件产品均提供免费维护及升级。 9、安全与保密 涉及到需要保密的信息均严格保密,遵守用户方的保密要求,绝不向第三方或项目无关人员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 10、保修期外的服务及运行维护费用 承诺将对所供设备提供终身服务。 质保期满后,投标单位应承诺的维修响应时间、服务质量承诺不变。 质保期满后,投标单位仍提供免费技术咨询,维修所需原厂零备件以不高于本次相应成交价提供,并逐年降低。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刘海峰 梁超 彭祥淑 齐宏娇 付剑 易毅 刘志刚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马新玲 联系电话:15559283986
地址:霍城县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2、采购人名称:霍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董泽 联系电话:1869992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