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23-00081
预算金额4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慧娟024-2341185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0
公告正文
(康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23-00081
项目名称:康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140,000.00
最高限价(%):83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760,000.00
最高限价(%):83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001包、002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002包:(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0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开标,须将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将密封备份文件(电子U盘)递交至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 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6、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时间截止时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采购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
联系方式:13624218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5-1号(802)
联系方式:024-23411851
邮箱地址:lnly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产业园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隆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39460100000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慧娟、袁月
电  话:024-2341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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