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学苑广场商务综合楼室内装潢装修工程施工监理磋商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月珠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学苑广场商务综合楼室内装潢装修工程施工监理磋商公告

受金湖金宝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学苑广场商务综合楼室内装潢装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学苑广场商务综合楼室内装潢装修工程施工监理

二、 项目说明

1、本项目最高限价9.8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项目简要说明:学苑广场商务综合楼室内装潢装修工程施工监理,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4、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完成验收合格付该工程监理费用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付至工程监理费用的9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付清。

5、质量标准: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供应商除具备以上资质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供应商应须具备的企业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

【需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程)、身份证、职称证、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12月以来连续3个月(含)以上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⒉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磋商。

6、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直接下载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月珠、邮箱:20679011@qq.com、电话:051786985515。

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0679011@qq.com、电话:051786985515,否则将根据《江苏省供应商管理条例暂行办法》予以处罚,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

注:如果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潜在投标人的,其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原封退回。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供应商按上述要求递交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后由代理公司通过邮箱发送至供应商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邮箱。

磋商文件报名费:200元(开标现场缴纳)

六、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下午15:00;

磋商时间:2022年8月5日下午15:00;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磋商地点:金湖县印象旅游城111#楼208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张月珠 联系电话:0517-86985515;

(3)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月珠 联系电话:0517-86985515;

(4)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2区303室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无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人民币1000元,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交纳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附件(学苑广场室内装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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