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台县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 天台县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天台县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租赁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986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旨在为天台县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租赁的采购,以支持天台县做好生活垃圾监管平台建设,实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规范化、智能化、数字化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986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旨在为天台县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租赁的采购,以支持天台县做好生活垃圾监管平台建设,实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规范化、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中心于2023年10月13日开展了“浙里城事共治-生活垃圾分类应用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成交供应商为浙江警安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二)规定“省级以上(含省级)购买主体最近1年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产生的同类项目的政府采购结果,本系统下级购买主体确实需要直接采用”,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考虑到本次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租赁的天台县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为“浙里城事共治-生活垃圾分类应用项目”的同类项目,且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系统下级,为确保系统快速部署、稳定运行,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资源,使本次项目更快更好的实施及运维。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本项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浙江警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的承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警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88号11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09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 张蒙梦
联系电话: 13968470160
传 真: /
地 址: 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5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天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6-89353856
传 真:
地 址: 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499.1 KB
采购人: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 天台县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天台县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租赁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986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旨在为天台县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租赁的采购,以支持天台县做好生活垃圾监管平台建设,实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规范化、智能化、数字化管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986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旨在为天台县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租赁的采购,以支持天台县做好生活垃圾监管平台建设,实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规范化、智能化、数字化管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中心于2023年10月13日开展了“浙里城事共治-生活垃圾分类应用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成交供应商为浙江警安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二)规定“省级以上(含省级)购买主体最近1年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产生的同类项目的政府采购结果,本系统下级购买主体确实需要直接采用”,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考虑到本次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租赁的天台县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为“浙里城事共治-生活垃圾分类应用项目”的同类项目,且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系统下级,为确保系统快速部署、稳定运行,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资源,使本次项目更快更好的实施及运维。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本项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浙江警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软件系统的承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警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88号11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09日 至 2024年05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 张蒙梦
联系电话: 13968470160
传 真: /
地 址: 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5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天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6-89353856
传 真:
地 址: 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499.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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