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新路桥集团兵交建第八师G576线石河子-149团公路第二标段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设备租赁进行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八师G576线石河子—149团公路第二标段路基队 租赁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汽车吊、随车吊、平地机、压路机等机械设备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该 业主支付工程计量款(资金来源:政府出资/企业出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汽车吊、随车吊、平地机、压路机等项目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师G576线石河子—149团公路第二标段项目路基队机械租赁招标。

招标供货期:供货开始至全部工程完毕,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施工地点:第八师G576线石河子—149团公路第二标段项目路基队施工现场(具体地址)

作业时间: 4个月

质量保证期: / 。

本次采购包件划分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租赁时间

备注

1

挖掘机(含主油)

210

元/台/月

3

暂定7个月

2

挖掘机(含主油)

270

元/台/月

2

暂定7个月

3

挖掘机(含主油)

360

元/台/月

2

暂定7个月

4

挖掘机带破碎锤(含主油)

320

元/台/月

1

暂定7个月

5

装载机(含主油)

50

元/台/月

3

暂定7个月

6

自卸汽车(含主油)

20t

元/台/月

27

暂定7个月

7

振动压路机(含主油)

22t

元/台/月

2

暂定7个月

8

振动压路机(含主油)

26t

元/台/月

2

暂定7个月

9

振动压路机(含主油)

32t

元/台/月

1

暂定7个月

10

洒水车(含主油)

10m3

元/台/月

4

暂定7个月

11

随车吊(含主油)

12t

元/台/月

1

暂定7个月

12

汽车吊(含主油)

25t

元/台/月

1

暂定7个月

13

冲击式压路机(含主油)

25t

元/台/月

1

暂定3个月

14

平地机(含主油)

F155

元/台/月

1

暂定7个月

15

平地机(含主油)

G960

元/台/月

1

暂定7个月

备注

1.表中数量为预计数,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

2.招标人有权在租赁期对设备型号及数量进行修正。

3.实际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清单,对照十一师集采平台对应内容填写,报价清单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要求对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等资料进行明确,未提供资料、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废标处理):

(一)资格要求

注册资金: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应当不低于395万元。

设备资料:投标单位必须招标所需的设备相关信息,包含但不限于行驶证、设备发票、设备相片等;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机械操作手相关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操作证;(特种设备单位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行业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业绩要求

近两年同类作业业绩有合同、结算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发票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仅提供合同视为虚假资料);

十一师招商引资企业及园区企业、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三)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净利润均大于零,后附财务报表。

区域集采、大额招标(招标金额5000万及以上),供应商应提供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附税务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国家核准文件或第三方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等资料、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应当附**年至**年纳税证明或者纳税信用等级

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四)信誉要求

4.1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公司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4.3公司法人及股东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4.4未出现安全事故、未被列入十一师集采平台黑名单。

4.5应当提供近3年涉诉信息,不得隐瞒(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4.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允许参加的其他情形。

4.7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投标。

(五)其它要求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对明知不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其它要求5项强制性资格评审条件,仍参与投标的单位,视为扰乱投标秩序,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进行报名,将招标服务费(500元)汇入指定账户,资格前审项目,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项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指定账户: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建行石河子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银行账户: 65050163600000000543 ;

行号: 105902800047 ;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附言栏中注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师G576线石河子—149团公路第二标段项目路基队机械设备租赁标书招标服务费(可简写第八师G576二标路基队机械招标服务费)。

未缴纳招标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以电子版投标和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填报数据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签字盖章清晰,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胶装,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前邮寄出,并将相关信息(邮寄单号,邮寄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 252897056@qq.com 。

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邮寄出纸质版投标文件则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收件人:谢团结;电话:18119199283

如填报数据或电子版标书与纸质版标书有差异,以纸质版标书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上发布。

查看原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