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ZZ2022-016-2
二、项目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批 | 医学码洋折扣率:78(%),社科码洋折扣率:77(%),新疆地方文献:80(%) |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馆藏图书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 | 91330000769648738K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1 |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 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红梅,张云峰,白霞,姚芹(采购人代表),胡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财库[2018]2号文件所规定标准下浮50%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3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
联系方式:0991-2110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联系方式:18599343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亭懿
电 话:18599343155
附件信息:
002招标文件-图书采购项目-3.31.doc002招标文件-图书采购项目-3.31.doc
345.9K
附件下载: 002招标文件-图书采购项目-3.31.doc 002招标文件-图书采购项目-3.31.doc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ZZ2022-016-2
项目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新疆医科大学
联 系 人:赵晓勇
电 话:0991-2110172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亭懿
电 话:0991-4603819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20
第四章、评审方法20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
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ZZ2022-016-2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25000元;
最高限价(元):125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2 |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 | 1 | 125000 |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期: 壹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图书等出版物的经销权及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2)、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网页打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 2022年03月31日 至 2022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 10:30至13:30 ,下午 15:30至18:00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线下获取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文件售价(元):200元
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是否失信或违纪的查询记录;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由采购代理公司存档。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段B107室
开标时间: 2022年04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段B1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晓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1-2110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亭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1-4603819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1 | 项目名称 |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 |
2 | 采购人 | 名称:新疆医科大学 联系人:赵晓勇 联系电话:0991-2110172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联系人:王亭懿 联系电话:0991-4603819 邮 箱:xjzhongzi@126.com | |
4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落实情况:已落实 | |
5 | 招标控制价 | 小写(元):125000.00元;大写(元):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 |
6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图书等出版物的经销权及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2)、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网页打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企业。 | |
7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8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
9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4月2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 |
10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段B107室 | |
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 |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共_5_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和专家评委_4_人。 评标小组确定方式: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 |
12 | 投标保证金 | 金 额:2500元(贰仟伍佰元整)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 账 号:991904389610902 开户行号:308881029139 财务联系电话:0991-3555959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电汇或网银形式缴纳。(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出手续办理时间、在途时间、资金到账时间等,准确有效安排投标保证金提交,确保投标保证金准时或提前到达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 | |
13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 |
14 | 投标有效期 | 30 日(日历日) | |
15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包括: 1、响应文件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2、电子版U盘壹份; 3、开标一览表壹份。 以上内容做好标示,密封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电子响应文件U盘及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 | |
16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7 | 节能、环保要求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 |
18 | 文件费及代理服务费 | 采购文件费:200元/本 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财库【2018】第2号文件下浮50%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 | |
19 |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6 %的扣除。 | |
20 | 履约保证金 | / | |
21 | 质保期 | 每批图书均须提供一年免费保修期。 | |
22 | 服务期 | 壹年 | |
23 | 付款方式 | 图书到馆验收合格,伴随加工服务完成,进行结算付款。(实际付款金额以年底财务扎帐时实际经验收合格的到货数量为依据进行付款。) | |
24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 |
25 | 密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26 |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封面 | 响应文件封面 |
26 |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目录 | 响应文件目录 |
26 |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商务、经济、技术文件 |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开标一览表 ★资格证明文件 ★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 ★主要人员配备表 ★签约出版社目录 ★项目实施方案 ★技术条款(采购需求及标准)偏离说明表 |
26 |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其他资料 |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
27 | 注意事项 | 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 |
28 | 其他要求 | 1、签字盖章要求: (1)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应加盖公章; (2)其他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样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编制; (3)本文件中明确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须盖章或签字。 2、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需要时由投标人用文字或者表格、图片等其它形式提供。 |
注:1、本表内容与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1、说明
1.1适用范围
1.1 .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供应商”是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4“中标供应商”是指: 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2.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为招标采购单位。
1.3、货物和服务
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1.4、招标费用
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构成
2.1.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服务要求;
(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
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投标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3.1.响应文件的语言
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3.2响应文件的构成
3.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
(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
3.3响应文件编制
3.3.1响应文件应分为“封面”、“目录”、“商务、经济、技术文件”和“其他材料”四个部分组成。
商务、经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二章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7项规定提交商务、经济文件和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3.2采购文件中提供格式的,响应文件须按照格式编制;表格样式不够或多余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格式要求自行增加或减少。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3.3.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份数及相关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5项的规定。
3.3.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3.3.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3.3.6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3.3.7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4. 招标报价要求
3.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3.4.2供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如有)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招标报价中。
3.4.3《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投标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总价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3.4.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4.5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5备选方案
3.5.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投标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6.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6.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3.6.3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6.4 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3.7. 投标保证金
3.7.1供应商应按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效。
3.7.3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
3.7.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
3.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投标的有效期
3.8.1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8.2 有效期内供应商未经采购结果确认招标达成一致不得改变其招标最后报价及承诺的全部义务。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供应商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递交,但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新疆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逾期将被拒绝。
4.1.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加以密封,分别在密封袋上标“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密封处压口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4.1.3供应商还应将填好的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电子版)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加以密封,在密封处压口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1.4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贴上封条,封条上应写明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并密封提交。
4.1.6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
4.2.2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3迟交的响应文件
4.3.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4.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提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
4.4.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5、招标程序
5.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5.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评标方法
5.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2.2项目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5.3响应文件的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5.3.1资格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2)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采购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
(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
5.3.2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5.4违法违规行为
5.4.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
(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
(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5 评标委员会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5.1 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5.5.2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5.5.3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5.5.4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采购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
5.5.5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6开标
5.6.1 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项目将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5.6.2 开标时唱《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服务期、质保期、质量标准,在唱标时一并唱出。 5.6.3 唱标完毕后,如果供应商对所唱《开标一览表》内容有异议,应当场立即提出。经现场公证人员及监标人员确认,认为有必要重新唱标的,由唱标员重新唱标。
5.6.4所有唱标均记录在案,并经各供应商代表确认签字。
5.6.5采购结果确认
(1)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7.公示或公告
5.7.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授予合同
6.1 签订合同
6.1.1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成交结果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签订合同。
6.1.2采购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1.3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报相关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7、质疑和投诉
7.1质疑
7.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7.1.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7.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1.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7.2投诉
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投诉人应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
(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号令《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内;
(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
(6)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
(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7.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8、项目验收
8.1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8.2验收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
9、适用法律
9.1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0、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10.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单位所有。
11、其他注意事项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3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1.4参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1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新疆医科大学拟订购2021年及以后出版的中文纸质图书(含编目工作)。其中医学及医学相关类图书适当向前放宽时限一年,即:2020年及以后出版的中文图书。
招标金额为12.5万元人民币。要求按社科、医学、新疆地区特色文献三个大类分别按折扣报价。
图书复本量为1-2本,其中辅导、考试类用书复本量可按招标人要求增加到3-4本。
采购的图书中包括全品种、全语种的新疆地区特色文献。
采购方式:除了一般采购方式,可进行读者现场采购。
二、服务期:一年
三、付款方式:图书到馆验收合格,伴随加工服务完成,进行结算付款。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律规定制度要求的售书发票;
3、具有图书等出版物的经销权及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
4、投标企业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网页打印件;
五、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标项标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第二标项 |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 | 12.5 | 招标项目的中外文图书来源为全国各大型正规出版社及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具有详细的书目信息,包括:ISBN号、正副题名、作者、出版社、定价、尺寸、装帧、内容摘要、读者对象、语种等 |
(一)供货要求
1、中标单位提供的出版物需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对于公开发行出版物的各项要求。
2、图书供货能力:中标单位签约的出版社中应包含百佳出版社,具备全品种、高质量正版图书的供货能力。中标单位签约的出版社中还应包含新疆地方出版社或发行单位,以保证提供全品种、全语种的新疆特色文献和年鉴。
3、图书征订目录质量:中标单位能够向招标人提供所投标段的图书征订目录,且无偿提供适合招标人单位专业的各高校出版社、质量高的专业出版社及地方出版社的最新图书目录,书目形式为书本式与电子书目(要求excel格式)两种,每两周提供一次新书目。提供的书目内容均须符合大学及大学以上读者的图书文献要求,剔除高职高专、中专、小开本、活页、少儿读物等不属于招标人读者阅读范畴的图书,少于 100 页图书、64开(16cm)及以下小开本图书(工具书、手册除外)、盘带书、袋装书、活页不在采购范围之内。所提供的书目与出版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得剔除新近出版的折扣较高的图书。
4、采购图书的重点是:满足招标人单位本科及以上学生适用的有关青年学生政治思想修养、道德品质、综合素质提高的书籍及各专业的教学辅导类书籍;满足招标人单位硕、博士点及重点学科所需书籍;满足招标人单位回溯性采访的专著类书籍。
5、图书采选服务:中标单位收到采购方订单后,须在24小时内以EMAIL或直接上门签单等方式予以确认,并对订购书目进行查重,剔除不符合馆配要求的图书,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反馈图书的购买情况、预计的到书时间以及中标单位无法采购到的图书等情况。如遇图书出版信息发生变化(如:出版价超过原预订价50%、书名变更)、价格在300元以上的高码洋图书复本超过1册或重复订购图书等情况,中标单位须及时与采购方沟通并通过采购方确认。
6、紧急供货:对于采购人急需,中标单位有库存或出版社可供货的图书,在24小时内进行配货并送货上门。
7、现采能力:中标单位应具备现采场地,现采场地应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室、卖场及库房。
8、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正版图书。一经发现所提供的为违法、盗版、翻版书籍,必须无条件退货,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违约责任、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9、中标单位须具备图书采访、分类、编目、前后期加工(贴条码、贴书标、贴芯片、加盖馆藏印章、提供标准MARC数据、财产号、条码号汇文录入)的技术力量,如图书编目资格证书,图书高级发行员证书等。
10、有近三年内为多家高校图书馆供书的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并拥有图书物流基地、完善畅通的物流运作渠道和提供现场图书采购的能力。
11、供书发货差错率低于0.2%,出现差错纠错时间保证在2周内妥善解决。
12、中标单位负责图书的加工,耗材自理(芯片除外)。详见(三)服务质量要求。
(二)图书到货率与到货速度要求
1、图书订单采购:中标单位至少每两周向招标人发送一次订单,自双方确认订单之日起,一个月到书50%以上,两个月到书90%以上,三个月到书100%。
2、本地卖场现采:双方确定订单后,一个月内到书率100%。
3、供货会现采:双方确定订单后,一个月到书80%以上,两个月到书90%以上,三个月到书100%。
4、中标单位每个月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到货信息、统计配到情况。
以上采购方式约定的到货日期,逾期未到馆的图书,订单自动失效,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对于未采到图书,中标单位必须及时反馈书目清单。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中标单位应配合招标人完成到馆图书数量、外观和版次的核验,并免费随书提供标准能导入汇文图书管理系统的CNMARC编目数据;编目数据应与图书同步或提前到馆,并达到100%的覆盖率。到馆图书数量、外观和版次不符或编目数据不全的,不予验收。
2、按采购方的要求做好新书全程加工工作。
① 投标单位免费为每册图书三处盖馆藏章,即:书名页上出版者正下方、条码的正上方;在每册图书的99页或101页中增盖章;书的齐缝正中处盖章,并保证端正、清晰、完整、位置一致。
② 在书名页馆藏章的正下方和正文最后一页的正下方贴同样的条码,并覆盖透明保护膜等加工服务,同种图书不同复本号码要连续。
③ 提供所投标段招标人认可的芯片转换服务,在每册图书中间加装符合采购方系统要求的RFID芯片,所使用的RFID芯片由招标人提供。
⑤ 每种图书按照《中图法》(第五版)的分类标准及采购方的图书分类细则给出索书号,并依照采购方的图书加工细则给每本书贴书标。
如发现芯片、条形码、馆藏章、书标等有质量问题或遗漏情况,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中标方免费把图书等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提供发货清单(一包一单,一批一整单)。每包一单内容包括:包号、书号、书名、单价、册数、码洋和合计。每批一总单,总单应注明以下项目:批号、送书日期、每批合计(种数、册数、码洋金额、实洋金额)、包号、包合计。
4、如图书出现如下情况,无论是否已做图书前期加工,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负责30日内免费更换。包括:缺页、倒装、折页、开线、开胶、模糊不清、图书品种和数量与订单不符、配送过程中产生的脏残、破损、图书相关的附属配件(如光盘等)不齐全。退货、换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中标单位要为招标人建立一个预订图书书目数据库,并对招标人报订的采购订单做查重服务。对于招标人订购的重书,要询问是否追加订购,否则,由此而出现的重书招标人有权退订。现场采购的图书,如在验收时出现重书,招标人也有权退订。
6、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图书途中运输费、装卸车费、途中损耗费、条形码、书标、数据及其它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
7、中标单位的发货清单要求格式统一,字迹清晰,同时提供电子发货清单,如发现清单不清、涂改、金额有误等,影响验收工作,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负。到馆图书每包中必须含有此包图书书目详单,内容包括:包号、征订号、书名、单价和册数,待图书到馆正常验收后,提供付款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作报账使用,一份馆内留存。
8、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人要求将医学图书、非医学类图书分开打包,荐购图书需做特殊标记,便于图书后期验收和典藏。
9、售后服务: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制定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须涉及售后的响应时间、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方案、赔偿方案、退货和换货方案等内容。
10、中标单位应在招标人所在省市设立有对接联系人或办事处,以保障各项服务和售后的快速响应。
11、中标单位在合同期间若不能提供相应服务或不符合售后服务承诺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编目加工要求
1、本次招标,中标单位免费提供图书的到馆编目加工,具体要求如下:
(1) 随书提供标准CNMARC编目数据,并能装入招标人图书馆管理系统,具体编目要求按照招标人的《编目加工要求细则》,编目数据须与图书同步或提前到馆,并达到100%的覆盖率。数据不全或复本不符合的,不予验收。所有数据必须采用CALIS最新标准的机读目录格式, MARC数据差错率应低于3‰ 。
(2) 编目数据中,分类以《中图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为准,编目严格按《普通图书著录条例》、《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进行著录,并以CALIS联机合作编目中心的书目数据为准,保证编目数据的质量。
CNMARC具体字段的要求如下:010、 016、 100 、101、 102 、105、 106 、200、205、210、215、 225、 300、 330、 410、 411、 510、517、 600、 606、 690、701、 702、 711、 712、905。
若690字段涉及多个交叉类目,必须重复690字段进行著录。
在CALIS编目数据基础上增加905字段,按照《中图法》(第五版)的分类标准及招标人的图书分类细则、图书编目细则给出每种图书的索书号和财产号。
中标单位对提供的图书编目数据进行自审,再由招标人复审。合格后按照905字段生成书标,粘贴在图书书脊下方距底部1cm处并裹上胶带,胶带宽度为2.5cm。
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要求承担图书全程加工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加工费用和人工成本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保证加工质量。
每册图书粘贴2个1组的图书条形码,位置在书名页及图书最后一页的下半部分,不得遮盖住书页中的主要信息,同种图书不同复本号码要连续。随书光盘、磁带的条形码,1个粘贴在图书最后一页上方页眉处,1个粘贴在光盘、磁带的正面,不得遮盖住主要信息。
粘贴RFID芯片于每册图书的后10-30页之间,距书脊顶部5厘米并紧贴书脊内侧。
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图书到馆后的卸包、拆包、上架工作,每一种书的复本必须放在同一包内。
(7)中标单位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典藏图书,荐购图书需要单独分配馆藏地。
2、招标人对编目加工图书进行审核验收,如发现编目加工质量不合格的图书,中标单位应无条件免费退货。
(1)如图书编目数据在审核中发现错误数据或有书无数据现象,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修改或补齐数据。
(2)如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十个工作日内未按招标人工作要求及标准完成图书加工,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该批图书的相关采购书款。
(3)对加工图书中条形码、RFID芯片、书标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条形码、RFID芯片、书标粘贴不合格或无法识别、书页脱胶等质量问题,全部做退货处理。
(4)如中标单位在完成图书加工后十个工作日内未按招标人工作要求及标准完成书目编目数据著录,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该批图书的相关采购书款。
第四章、评审方法
一、综合评分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企业综合实力、相关业绩、企业信誉、人员情况、培训及服务方案、体系认证、卫生保障措施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投标人需通过初步评审后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工作。评标标准评分为商务技术部分70分、投标报价30分,总分为100分。
3.评标委员会将分析投标人提交的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是否有重大错漏项。如果某投标人的报价中有漏项,将认为是投标人的让利行为。如果该投标人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投标人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
4.评分计算方法解释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30%×100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报价的最低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低于成本的除外,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投标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
4.1、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该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2、投标人最终得分等于详细评审部分与投标报价二者得分之和。
4.3、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该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分标准
1、初步评审表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是(√) | 否(×)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投标人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图书等出版物的经销权及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是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等;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据。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检查标准,否则为无效标。 |
2、详细评审表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权重分配 | ||
详细评审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30% | |
详细评审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0×3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
详细评审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0×30%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图书供货能力0~15 | 全品种正版图书供货能力,提供与国内出版社合作或签约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50个得1分,满分10分;不足50个不得分。(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70%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图书供货能力0~15 | 与百佳出版社签约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10个得0.5分,满分5分;不足10个不得分。(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全品种正版图书供货能力,提供与国内出版社合作或签约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50个得1分,满分10分;不足50个不得分。(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项目实施方案 0~10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1.货物的包装、配送;2.到货、验收;3.售后响应时间;4.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方案、赔偿方案;5.退货、换货方案;每具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方案或者方案不全不得分。) | 与百佳出版社签约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10个得0.5分,满分5分;不足10个不得分。(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投标人提供的图书的配套加工和数据服务方案 0~3 | 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标段图书馆认可的芯片转换服务,图书的配套加工和数据服务提供相关方案。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1.货物的包装、配送;2.到货、验收;3.售后响应时间;4.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方案、赔偿方案;5.退货、换货方案;每具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方案或者方案不全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图书的征订目录质量 0~5 | 能够向招标人提供所投标段的图书征订目录。供应商提供征订目录应适合招标人单位专业的各高校出版社、高质量出版社的图书目录;供应商能够提供各出版社出版的新书目录(含电子书目)。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已合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5分。(须提供近三年已合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标段图书馆认可的芯片转换服务,图书的配套加工和数据服务提供相关方案。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提供的图书采选服务0~8 | 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承诺能在24小时内以Emall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反馈图书的购买情况、预计的到书时间以及无法采购到的图书等情况。 1、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的确认时间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基础上每提前3小时得1分,满分4分; 2、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的情况反馈时间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基础上每提前1天得1分,满分4分。 | 能够向招标人提供所投标段的图书征订目录。供应商提供征订目录应适合招标人单位专业的各高校出版社、高质量出版社的图书目录;供应商能够提供各出版社出版的新书目录(含电子书目)。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已合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5分。(须提供近三年已合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图书现采能力0~3 | 投标供应商具有图书现采场地,现采场地至少包括提供样本室,卖场及库房,每具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照片、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承诺能在24小时内以Emall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反馈图书的购买情况、预计的到书时间以及无法采购到的图书等情况。 1、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的确认时间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基础上每提前3小时得1分,满分4分; 2、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的情况反馈时间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基础上每提前1天得1分,满分4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紧急供货、到货能力0~1 | 对于采购人所急需的图书须在24小时内配货且送货上门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不提供承诺不得分,不能在24小时内配送且送货上门的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具有图书现采场地,现采场地至少包括提供样本室,卖场及库房,每具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照片、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提供的图书的采访数据和编目数据0~5 | 编目数据中分类以《中图法(第五版)》为准;编目严格按《普通图书著录条例》、《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进行编目;以CALIS联机合作编目中心的数据为准;在CALIS编目数据上增加905字段;给出每种书的索书号及财产号。投标供应商根据以上内容提供相关方案,每具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 | 对于采购人所急需的图书须在24小时内配货且送货上门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不提供承诺不得分,不能在24小时内配送且送货上门的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企业资质20 | 0~4 | 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1分,最高得分4分。(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对于采购人所急需的图书须在24小时内配货且送货上门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不提供承诺不得分,不能在24小时内配送且送货上门的不得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企业资质20 | 0~8 | 与提供全品种、全语种的新疆特色文献和年鉴的新疆地方出版社或发行单位签约达到多家,每签约一家得1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对于采购人所急需的图书须在24小时内配货且送货上门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不提供承诺不得分,不能在24小时内配送且送货上门的不得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企业资质20 | 0~4 | 具有高级发行员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对于采购人所急需的图书须在24小时内配货且送货上门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不提供承诺不得分,不能在24小时内配送且送货上门的不得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企业资质20 | 0~4 | 具有编目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得4分。(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对于采购人所急需的图书须在24小时内配货且送货上门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不提供承诺不得分,不能在24小时内配送且送货上门的不得分。 |
详细评审 | 合计 | 70分 | |||
详细评审 | 注: 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详细评审 | 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3、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4、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注:最终的合同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新疆医科大学
采 购 合 同 (模板)
项目名称: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 购 合 同
甲方(买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新疆医科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 采购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在此供应的货物,乙方同意做如下保证:
一、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必须在不涉及任何担保、留置权、专利权使用费的情况下,交付与本合同规定完全相同的货物。
二、不能将甲方全部或部分付款看作是对有缺陷的工艺或不合格货物的认可。
三、所供货物均须符合相应图纸和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并且不涉及到任何侵权行为或任何索赔。
四、甲方收到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并不表示甲方自动放弃因延期交货、货物不合格或货物与本合同不相符造成的损失而提出索赔的权利。若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在收货后随时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免费更换直至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且乙方需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甲方未提出异议的,乙方仍应于货物质保期内承担保固责任。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手续仅仅证明乙方交货的行为,并不能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货物质量责任。
因乙方货物质量瑕疵原因导致甲方对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任何赔偿责任,甲方均有权将该赔偿责任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
五、甲方有要求乙方延迟一段合理时间再行交货的权利。
六、除非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进行交货。乙方同意偿付甲方可能因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货而引起的所有额外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费用。
七、在项目终止或甲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本项目合同终止时,甲方经书面通知可解除本合同,此种情况不作违约处理。
八、所有交付到甲方现场的货物必须附有交货单。签字的交货单必须附在所有发票上作为本合同付款的前提条件。
九、所有交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使甲方免于承担全部运费、快递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杂费以及由此带来的任何索赔,本合同专用条款有特别约定的,从特别约定。
十、乙方分批供应货物的,甲方有权对任何一批货物的数量进行抽查核实,如果实际数量与乙方所提供的数量有短缺的,则乙方此前所供货物的全部数量均应按本批货物短缺比例作相应减少计算。
十一、因乙方所交货物的权利瑕疵、品质瑕疵等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保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因上述瑕疵导致甲方陷入索赔纠纷或诉讼中的,在该索赔纠纷或诉讼未得到解决之前,供甲方的结算可按甲方的意见作延迟处理,直至上述索赔得到解决或乙方提供令甲方满意的赔偿为止。
十二、因乙方全部或部分违约导致双方发生的诉讼/仲裁或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的诉讼/仲裁,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交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十四、乙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其授权代表已获得法人授权可代表其签署合同。
十五、甲方作为提供本合同的一方,已经郑重提醒乙方注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且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要求,对每一条款均予以了说明。本合同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应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 合同标的
1、货物
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产品,并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合同签订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的有效版本。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注: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2、数量及价格: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技术要求 | 规格 | 单位 | 壹年暂定数量 | 固定单价 (元) | 合计(元) |
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3、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包含增值税。合同价格已包括货物供给、货物包装、运输费、装卸费、技术指导和保险等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乙方应保证甲方除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
4、价格清单表是基于乙方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材料所需为前提,同时甲方对清单中的名称、规格、材质及数量等没有校对的义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对清单的综合费用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实际供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质量保证
1、产品质量标准(含环保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验收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产品型号、数量、规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必须满足甲方和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定点采购要求。
3、乙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以及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若因此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外,乙方应保证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是用先进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若标的物质量存在瑕疵,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关损失及相应违约责任。
三、质量保证期
1、合同内货物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自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与更换相关的运费、保险等一切费用。
2、质保期内,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48小时内进行更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依照约定时间更换的,则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四、交货时间、地点
1、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2日内将货物送达至以下指定地点: ,并确保在 当 天内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
2、甲方指定的接货人为: ;双方明确,除该指定接货人外,其他任何人员(包括甲方的其他任何工作人员)签署的接货单,甲方均不予认可。
3、在交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技术资料(操作、维修、保养)、保修凭证等一切相关资料及配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交货完成前(即货物交付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完毕前),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交货完成后,商品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转移至甲方。
五、产品包装及运输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和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的货物有任何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2、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采用相应的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因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3、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4、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六、验收
1、在交货前,乙方应确保制造商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必要条件。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
2、数量:提货验收或按乙方发货结算单验收。
3、如果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有缺陷,包括内在隐蔽瑕疵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不科学的设计等,甲方有权根据质量保证条款向乙方主张质保责任,并在乙方构成违约或侵权时主张索赔。
4、自产品交货后当日,甲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造成的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
5、乙方交货并保证货物出厂无瑕疵,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送货单一式三联(甲方留一联、乙方留二联),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物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签字以备双方结算用。
七、售后服务
1、上述产品的质保期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壹年 ;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壹年 ;
2、乙方售后服务地址: ,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在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时,接到甲方反映问题的通知后乙方应积极与甲方保持沟通联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甲方有权决定最终解决办法,乙方应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解决所有问题,逾期则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八、货款的支付
货物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乙方按协议约定履行完协议义务后,甲方无任何理由拒决验收 (遇不可抗力除外)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逾期验收的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承担违约金。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推迟履行协议的,可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履约,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合同款项时,应事先告知乙方,乙方应给予3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在应急情况下(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除外)乙方应甲方需求须在1小时内将所需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如逾期交货,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乙方逾期供货超出交付期十天(含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采取诉讼途径发生的一切费用)。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于7日内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乙方延期交货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经甲方盖章确认。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或退货的,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金。
4)乙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采取诉讼途径发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向甲方承诺,如发生乙方向甲方指定人员或与该业务有关的任何工作人员行贿、送礼等行为,或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串通,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行为,每次按合同总金额的30%的数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电信行业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盖章或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成立生效。
4、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签定的采购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招响应文件、答疑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采购人: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
七、主要人员配备表
八、签约出版社目录
九、项目实施方案
十、技术条款(采购需求及标准)偏离说明表
十一、其他材料
(一)商务、经济文件
★投标函
(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 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
4、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我方码洋折扣率为 %(实际折扣),服务期为 ,质量标准为 ,质保期为 。
5、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以及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9、我方承诺: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0、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11、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2、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代理期限: 。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码洋折扣率 | 社科: %(实际折扣) 医学: %(实际折扣) 新疆地区特色文献: %(实际折扣) |
服务期 | |
质保期 | |
质量标准 | |
备注: |
说明:1、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作为评审及定标的依据。
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开标一览表除响应文件正副本中提供外,另须单独密封一份,随投
标文件一起提交。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经营许可证
★拥有图书物流基地、完善畅通的物流运作渠道和现场采购能力的证明文件。
★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的证明文件
★具有图书采访、分类、编目、前后期加工(贴条码、贴书标、贴芯片、加盖馆藏印章、提供标准MARC数据、财产号、条码号汇文录入)的技术力量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凭据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打印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如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中查询的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网络截图;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需同时提供其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络截图。如未附明确的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网络截图,将不按小型、微型企业处理。如已附网络截图但有虚假,将按无效标处理。如供应商不是中小微企业,以上内容请填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传真 | |||||||
公司地址 | 联系人 | |||||||
经营范围 | 联系电话 | |||||||
现有人员情况及资金情况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职务 | ||||||
现有人员情况及资金情况 | 成立时间 | 现有职工人数 | 人 | |||||
现有人员情况及资金情况 | 资产总额 | 万元 | 固定资产 | 万元 | ||||
现有人员情况及资金情况 | 资本金 | 万元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年度 | 营业额(万元) | 年度 | 净利润(万元)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18年 | 2018年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19年 | 2019年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20年 | 2020年 |
注:需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合同金额 |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
项目实施时间 | |
项目内容说明 |
说明:1.每个项目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
3.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人员配备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职务 | 备注 |
1、主要人员应包括:提供本项目货物或服务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相关专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出版社目录
序号 | 出版社名称 | 签约时间 | 备注 |
注:1、只需提供主要签约出版社目录
2、须提供签约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技术文件
★项目实施方案
由各供应商自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1、供货能力证明材料;2、供货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货物的包装、供货、配送等方案);3、图书的配套加工和数据服务相关材料;4、图书征订目录相关材料;5图书采选服务方案相关材料;6;图书的采访数据和编目数据相关材料;7、现采场地证明材料;8、紧急供货到货能力承诺书;9、售后服务方案等其他资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附有建设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
注明:各供应商根据项目的需要参照采购需求及详细评审表内容及以上内容制作响应文件,所有方案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带有投标人落款及公章。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文件 要求规格 | 响应文件 投标规格 | 偏离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注:凡响应文件中商务条款(包括服务期、付款、合同条款以及其它所有商务内容)与采购文件有偏差的,均应在此表中列出(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偏差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未在此表中列出的视同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ZZ2022-016-2
项目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新疆医科大学
联 系 人:赵晓勇
电 话:0991-2110172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亭懿
电 话:0991-4603819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20
第四章、评审方法20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
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ZZ2022-016-2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25000元;
最高限价(元):125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2 |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 | 1 | 125000 | 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期: 壹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图书等出版物的经销权及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2)、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网页打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 2022年03月31日 至 2022年04月08日 ,每天上午 10:30至13:30 ,下午 15:30至18:00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线下获取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文件售价(元):200元
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是否失信或违纪的查询记录;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交由采购代理公司存档。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段B107室
开标时间: 2022年04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段B1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河马泉新区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晓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1-2110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亭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1-4603819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1 | 项目名称 |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采购项目 | |
2 | 采购人 | 名称:新疆医科大学 联系人:赵晓勇 联系电话:0991-2110172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联系人:王亭懿 联系电话:0991-4603819 邮 箱:xjzhongzi@126.com | |
4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落实情况:已落实 | |
5 | 招标控制价 | 小写(元):125000.00元;大写(元):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 |
6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图书等出版物的经销权及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2)、投标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网页打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企业。 | |
7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8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
9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4月2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 |
10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医科大学雪莲山校区综合楼B段B107室 | |
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 |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共_5_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和专家评委_4_人。 评标小组确定方式: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 |
12 | 投标保证金 | 金 额:2500元(贰仟伍佰元整)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 账 号:991904389610902 开户行号:308881029139 财务联系电话:0991-3555959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电汇或网银形式缴纳。(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出手续办理时间、在途时间、资金到账时间等,准确有效安排投标保证金提交,确保投标保证金准时或提前到达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30天。 | |
13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 |
14 | 投标有效期 | 30 日(日历日) | |
15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包括: 1、响应文件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2、电子版U盘壹份; 3、开标一览表壹份。 以上内容做好标示,密封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电子响应文件U盘及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 | |
16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7 | 节能、环保要求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 |
18 | 文件费及代理服务费 | 采购文件费:200元/本 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财库【2018】第2号文件下浮50%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 | |
19 |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6 %的扣除。 | |
20 | 履约保证金 | / | |
21 | 质保期 | 每批图书均须提供一年免费保修期。 | |
22 | 服务期 | 壹年 | |
23 | 付款方式 | 图书到馆验收合格,伴随加工服务完成,进行结算付款。(实际付款金额以年底财务扎帐时实际经验收合格的到货数量为依据进行付款。) | |
24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 |
25 | 密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26 |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封面 | 响应文件封面 |
26 |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目录 | 响应文件目录 |
26 |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商务、经济、技术文件 |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开标一览表 ★资格证明文件 ★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 ★主要人员配备表 ★签约出版社目录 ★项目实施方案 ★技术条款(采购需求及标准)偏离说明表 |
26 |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其他资料 |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
27 | 注意事项 | 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 |
28 | 其他要求 | 1、签字盖章要求: (1)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应加盖公章; (2)其他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样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编制; (3)本文件中明确要求盖章或签字的,须盖章或签字。 2、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按照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格式的,需要时由投标人用文字或者表格、图片等其它形式提供。 |
注:1、本表内容与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1、说明
1.1适用范围
1.1 .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1.2定义
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供应商”是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4“中标供应商”是指: 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1.2.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为招标采购单位。
1.3、货物和服务
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1.4、招标费用
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构成
2.1.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服务要求;
(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
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投标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3.1.响应文件的语言
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3.2响应文件的构成
3.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
(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
3.3响应文件编制
3.3.1响应文件应分为“封面”、“目录”、“商务、经济、技术文件”和“其他材料”四个部分组成。
商务、经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二章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7项规定提交商务、经济文件和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3.2采购文件中提供格式的,响应文件须按照格式编制;表格样式不够或多余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格式要求自行增加或减少。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3.3.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份数及相关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5项的规定。
3.3.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3.3.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3.3.6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3.3.7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4. 招标报价要求
3.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3.4.2供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如有)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招标报价中。
3.4.3《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投标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总价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3.4.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4.5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5备选方案
3.5.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投标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6.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6.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6.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3.6.3采购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6.4 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3.7. 投标保证金
3.7.1供应商应按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效。
3.7.3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
3.7.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
3.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8. 投标的有效期
3.8.1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8.2 有效期内供应商未经采购结果确认招标达成一致不得改变其招标最后报价及承诺的全部义务。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供应商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递交,但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新疆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逾期将被拒绝。
4.1.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加以密封,分别在密封袋上标“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密封处压口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4.1.3供应商还应将填好的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电子版)分别装入密封袋内加以密封,在密封处压口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4.1.4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贴上封条,封条上应写明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并密封提交。
4.1.6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
4.2.2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3迟交的响应文件
4.3.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4.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提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
4.4.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5、招标程序
5.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5.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评标方法
5.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2.2项目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5.3响应文件的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5.3.1资格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2)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采购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
(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
5.3.2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5.4违法违规行为
5.4.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
(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
(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5 评标委员会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5.5.1 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5.5.2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
5.5.3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5.5.4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采购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
5.5.5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6开标
5.6.1 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项目将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5.6.2 开标时唱《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服务期、质保期、质量标准,在唱标时一并唱出。 5.6.3 唱标完毕后,如果供应商对所唱《开标一览表》内容有异议,应当场立即提出。经现场公证人员及监标人员确认,认为有必要重新唱标的,由唱标员重新唱标。
5.6.4所有唱标均记录在案,并经各供应商代表确认签字。
5.6.5采购结果确认
(1)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7.公示或公告
5.7.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授予合同
6.1 签订合同
6.1.1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成交结果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签订合同。
6.1.2采购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1.3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报相关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7、质疑和投诉
7.1质疑
7.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7.1.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7.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1.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7.2投诉
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投诉人应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
(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号令《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内;
(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
(6)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
(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7.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8、项目验收
8.1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8.2验收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
9、适用法律
9.1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0、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10.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单位所有。
11、其他注意事项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3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1.4参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1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新疆医科大学拟订购2021年及以后出版的中文纸质图书(含编目工作)。其中医学及医学相关类图书适当向前放宽时限一年,即:2020年及以后出版的中文图书。
招标金额为12.5万元人民币。要求按社科、医学、新疆地区特色文献三个大类分别按折扣报价。
图书复本量为1-2本,其中辅导、考试类用书复本量可按招标人要求增加到3-4本。
采购的图书中包括全品种、全语种的新疆地区特色文献。
采购方式:除了一般采购方式,可进行读者现场采购。
二、服务期:一年
三、付款方式:图书到馆验收合格,伴随加工服务完成,进行结算付款。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律规定制度要求的售书发票;
3、具有图书等出版物的经销权及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
4、投标企业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网页打印件;
五、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标项标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第二标项 | 新疆医科大学2022年医学综合类图书;综合性图书 | 12.5 | 招标项目的中外文图书来源为全国各大型正规出版社及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具有详细的书目信息,包括:ISBN号、正副题名、作者、出版社、定价、尺寸、装帧、内容摘要、读者对象、语种等 |
(一)供货要求
1、中标单位提供的出版物需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对于公开发行出版物的各项要求。
2、图书供货能力:中标单位签约的出版社中应包含百佳出版社,具备全品种、高质量正版图书的供货能力。中标单位签约的出版社中还应包含新疆地方出版社或发行单位,以保证提供全品种、全语种的新疆特色文献和年鉴。
3、图书征订目录质量:中标单位能够向招标人提供所投标段的图书征订目录,且无偿提供适合招标人单位专业的各高校出版社、质量高的专业出版社及地方出版社的最新图书目录,书目形式为书本式与电子书目(要求excel格式)两种,每两周提供一次新书目。提供的书目内容均须符合大学及大学以上读者的图书文献要求,剔除高职高专、中专、小开本、活页、少儿读物等不属于招标人读者阅读范畴的图书,少于 100 页图书、64开(16cm)及以下小开本图书(工具书、手册除外)、盘带书、袋装书、活页不在采购范围之内。所提供的书目与出版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得剔除新近出版的折扣较高的图书。
4、采购图书的重点是:满足招标人单位本科及以上学生适用的有关青年学生政治思想修养、道德品质、综合素质提高的书籍及各专业的教学辅导类书籍;满足招标人单位硕、博士点及重点学科所需书籍;满足招标人单位回溯性采访的专著类书籍。
5、图书采选服务:中标单位收到采购方订单后,须在24小时内以EMAIL或直接上门签单等方式予以确认,并对订购书目进行查重,剔除不符合馆配要求的图书,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反馈图书的购买情况、预计的到书时间以及中标单位无法采购到的图书等情况。如遇图书出版信息发生变化(如:出版价超过原预订价50%、书名变更)、价格在300元以上的高码洋图书复本超过1册或重复订购图书等情况,中标单位须及时与采购方沟通并通过采购方确认。
6、紧急供货:对于采购人急需,中标单位有库存或出版社可供货的图书,在24小时内进行配货并送货上门。
7、现采能力:中标单位应具备现采场地,现采场地应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室、卖场及库房。
8、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正版图书。一经发现所提供的为违法、盗版、翻版书籍,必须无条件退货,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违约责任、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9、中标单位须具备图书采访、分类、编目、前后期加工(贴条码、贴书标、贴芯片、加盖馆藏印章、提供标准MARC数据、财产号、条码号汇文录入)的技术力量,如图书编目资格证书,图书高级发行员证书等。
10、有近三年内为多家高校图书馆供书的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并拥有图书物流基地、完善畅通的物流运作渠道和提供现场图书采购的能力。
11、供书发货差错率低于0.2%,出现差错纠错时间保证在2周内妥善解决。
12、中标单位负责图书的加工,耗材自理(芯片除外)。详见(三)服务质量要求。
(二)图书到货率与到货速度要求
1、图书订单采购:中标单位至少每两周向招标人发送一次订单,自双方确认订单之日起,一个月到书50%以上,两个月到书90%以上,三个月到书100%。
2、本地卖场现采:双方确定订单后,一个月内到书率100%。
3、供货会现采:双方确定订单后,一个月到书80%以上,两个月到书90%以上,三个月到书100%。
4、中标单位每个月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到货信息、统计配到情况。
以上采购方式约定的到货日期,逾期未到馆的图书,订单自动失效,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对于未采到图书,中标单位必须及时反馈书目清单。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中标单位应配合招标人完成到馆图书数量、外观和版次的核验,并免费随书提供标准能导入汇文图书管理系统的CNMARC编目数据;编目数据应与图书同步或提前到馆,并达到100%的覆盖率。到馆图书数量、外观和版次不符或编目数据不全的,不予验收。
2、按采购方的要求做好新书全程加工工作。
① 投标单位免费为每册图书三处盖馆藏章,即:书名页上出版者正下方、条码的正上方;在每册图书的99页或101页中增盖章;书的齐缝正中处盖章,并保证端正、清晰、完整、位置一致。
② 在书名页馆藏章的正下方和正文最后一页的正下方贴同样的条码,并覆盖透明保护膜等加工服务,同种图书不同复本号码要连续。
③ 提供所投标段招标人认可的芯片转换服务,在每册图书中间加装符合采购方系统要求的RFID芯片,所使用的RFID芯片由招标人提供。
⑤ 每种图书按照《中图法》(第五版)的分类标准及采购方的图书分类细则给出索书号,并依照采购方的图书加工细则给每本书贴书标。
如发现芯片、条形码、馆藏章、书标等有质量问题或遗漏情况,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中标方免费把图书等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提供发货清单(一包一单,一批一整单)。每包一单内容包括:包号、书号、书名、单价、册数、码洋和合计。每批一总单,总单应注明以下项目:批号、送书日期、每批合计(种数、册数、码洋金额、实洋金额)、包号、包合计。
4、如图书出现如下情况,无论是否已做图书前期加工,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负责30日内免费更换。包括:缺页、倒装、折页、开线、开胶、模糊不清、图书品种和数量与订单不符、配送过程中产生的脏残、破损、图书相关的附属配件(如光盘等)不齐全。退货、换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中标单位要为招标人建立一个预订图书书目数据库,并对招标人报订的采购订单做查重服务。对于招标人订购的重书,要询问是否追加订购,否则,由此而出现的重书招标人有权退订。现场采购的图书,如在验收时出现重书,招标人也有权退订。
6、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图书途中运输费、装卸车费、途中损耗费、条形码、书标、数据及其它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
7、中标单位的发货清单要求格式统一,字迹清晰,同时提供电子发货清单,如发现清单不清、涂改、金额有误等,影响验收工作,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负。到馆图书每包中必须含有此包图书书目详单,内容包括:包号、征订号、书名、单价和册数,待图书到馆正常验收后,提供付款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作报账使用,一份馆内留存。
8、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人要求将医学图书、非医学类图书分开打包,荐购图书需做特殊标记,便于图书后期验收和典藏。
9、售后服务: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制定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须涉及售后的响应时间、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方案、赔偿方案、退货和换货方案等内容。
10、中标单位应在招标人所在省市设立有对接联系人或办事处,以保障各项服务和售后的快速响应。
11、中标单位在合同期间若不能提供相应服务或不符合售后服务承诺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编目加工要求
1、本次招标,中标单位免费提供图书的到馆编目加工,具体要求如下:
(1) 随书提供标准CNMARC编目数据,并能装入招标人图书馆管理系统,具体编目要求按照招标人的《编目加工要求细则》,编目数据须与图书同步或提前到馆,并达到100%的覆盖率。数据不全或复本不符合的,不予验收。所有数据必须采用CALIS最新标准的机读目录格式, MARC数据差错率应低于3‰ 。
(2) 编目数据中,分类以《中图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为准,编目严格按《普通图书著录条例》、《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进行著录,并以CALIS联机合作编目中心的书目数据为准,保证编目数据的质量。
CNMARC具体字段的要求如下:010、 016、 100 、101、 102 、105、 106 、200、205、210、215、 225、 300、 330、 410、 411、 510、517、 600、 606、 690、701、 702、 711、 712、905。
若690字段涉及多个交叉类目,必须重复690字段进行著录。
在CALIS编目数据基础上增加905字段,按照《中图法》(第五版)的分类标准及招标人的图书分类细则、图书编目细则给出每种图书的索书号和财产号。
中标单位对提供的图书编目数据进行自审,再由招标人复审。合格后按照905字段生成书标,粘贴在图书书脊下方距底部1cm处并裹上胶带,胶带宽度为2.5cm。
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要求承担图书全程加工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加工费用和人工成本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保证加工质量。
每册图书粘贴2个1组的图书条形码,位置在书名页及图书最后一页的下半部分,不得遮盖住书页中的主要信息,同种图书不同复本号码要连续。随书光盘、磁带的条形码,1个粘贴在图书最后一页上方页眉处,1个粘贴在光盘、磁带的正面,不得遮盖住主要信息。
粘贴RFID芯片于每册图书的后10-30页之间,距书脊顶部5厘米并紧贴书脊内侧。
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图书到馆后的卸包、拆包、上架工作,每一种书的复本必须放在同一包内。
(7)中标单位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典藏图书,荐购图书需要单独分配馆藏地。
2、招标人对编目加工图书进行审核验收,如发现编目加工质量不合格的图书,中标单位应无条件免费退货。
(1)如图书编目数据在审核中发现错误数据或有书无数据现象,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修改或补齐数据。
(2)如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十个工作日内未按招标人工作要求及标准完成图书加工,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该批图书的相关采购书款。
(3)对加工图书中条形码、RFID芯片、书标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条形码、RFID芯片、书标粘贴不合格或无法识别、书页脱胶等质量问题,全部做退货处理。
(4)如中标单位在完成图书加工后十个工作日内未按招标人工作要求及标准完成书目编目数据著录,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该批图书的相关采购书款。
第四章、评审方法
一、综合评分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企业综合实力、相关业绩、企业信誉、人员情况、培训及服务方案、体系认证、卫生保障措施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投标人需通过初步评审后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工作。评标标准评分为商务技术部分70分、投标报价30分,总分为100分。
3.评标委员会将分析投标人提交的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是否有重大错漏项。如果某投标人的报价中有漏项,将认为是投标人的让利行为。如果该投标人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投标人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
4.评分计算方法解释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30%×100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报价的最低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低于成本的除外,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投标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
4.1、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该项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2、投标人最终得分等于详细评审部分与投标报价二者得分之和。
4.3、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该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分标准
1、初步评审表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是(√) | 否(×)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投标人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图书等出版物的经销权及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是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等;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据。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检查标准,否则为无效标。 |
2、详细评审表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权重分配 | ||
详细评审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30% | |
详细评审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0×3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
详细评审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0×30%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图书供货能力0~15 | 全品种正版图书供货能力,提供与国内出版社合作或签约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50个得1分,满分10分;不足50个不得分。(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70%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图书供货能力0~15 | 与百佳出版社签约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10个得0.5分,满分5分;不足10个不得分。(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全品种正版图书供货能力,提供与国内出版社合作或签约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50个得1分,满分10分;不足50个不得分。(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项目实施方案 0~10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1.货物的包装、配送;2.到货、验收;3.售后响应时间;4.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方案、赔偿方案;5.退货、换货方案;每具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方案或者方案不全不得分。) | 与百佳出版社签约的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10个得0.5分,满分5分;不足10个不得分。(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投标人提供的图书的配套加工和数据服务方案 0~3 | 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标段图书馆认可的芯片转换服务,图书的配套加工和数据服务提供相关方案。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含:1.货物的包装、配送;2.到货、验收;3.售后响应时间;4.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方案、赔偿方案;5.退货、换货方案;每具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方案或者方案不全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图书的征订目录质量 0~5 | 能够向招标人提供所投标段的图书征订目录。供应商提供征订目录应适合招标人单位专业的各高校出版社、高质量出版社的图书目录;供应商能够提供各出版社出版的新书目录(含电子书目)。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已合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5分。(须提供近三年已合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标段图书馆认可的芯片转换服务,图书的配套加工和数据服务提供相关方案。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提供的图书采选服务0~8 | 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承诺能在24小时内以Emall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反馈图书的购买情况、预计的到书时间以及无法采购到的图书等情况。 1、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的确认时间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基础上每提前3小时得1分,满分4分; 2、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的情况反馈时间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基础上每提前1天得1分,满分4分。 | 能够向招标人提供所投标段的图书征订目录。供应商提供征订目录应适合招标人单位专业的各高校出版社、高质量出版社的图书目录;供应商能够提供各出版社出版的新书目录(含电子书目)。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已合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5分。(须提供近三年已合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图书现采能力0~3 | 投标供应商具有图书现采场地,现采场地至少包括提供样本室,卖场及库房,每具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照片、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承诺能在24小时内以Emall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反馈图书的购买情况、预计的到书时间以及无法采购到的图书等情况。 1、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的确认时间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基础上每提前3小时得1分,满分4分; 2、投标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的情况反馈时间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基础上每提前1天得1分,满分4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紧急供货、到货能力0~1 | 对于采购人所急需的图书须在24小时内配货且送货上门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不提供承诺不得分,不能在24小时内配送且送货上门的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具有图书现采场地,现采场地至少包括提供样本室,卖场及库房,每具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照片、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备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提供的图书的采访数据和编目数据0~5 | 编目数据中分类以《中图法(第五版)》为准;编目严格按《普通图书著录条例》、《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进行编目;以CALIS联机合作编目中心的数据为准;在CALIS编目数据上增加905字段;给出每种书的索书号及财产号。投标供应商根据以上内容提供相关方案,每具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 | 对于采购人所急需的图书须在24小时内配货且送货上门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不提供承诺不得分,不能在24小时内配送且送货上门的不得分。 |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企业资质20 | 0~4 | 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1分,最高得分4分。(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对于采购人所急需的图书须在24小时内配货且送货上门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不提供承诺不得分,不能在24小时内配送且送货上门的不得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企业资质20 | 0~8 | 与提供全品种、全语种的新疆特色文献和年鉴的新疆地方出版社或发行单位签约达到多家,每签约一家得1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对于采购人所急需的图书须在24小时内配货且送货上门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不提供承诺不得分,不能在24小时内配送且送货上门的不得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企业资质20 | 0~4 | 具有高级发行员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对于采购人所急需的图书须在24小时内配货且送货上门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不提供承诺不得分,不能在24小时内配送且送货上门的不得分。 |
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70分) | 企业资质20 | 0~4 | 具有编目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得4分。(须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对于采购人所急需的图书须在24小时内配货且送货上门得1分。投标供应商须作出承诺,不提供承诺不得分,不能在24小时内配送且送货上门的不得分。 |
详细评审 | 合计 | 70分 | |||
详细评审 | 注: 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详细评审 | 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3、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4、确定成交中标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注:最终的合同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新疆医科大学
采 购 合 同 (模板)
项目名称: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 购 合 同
甲方(买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新疆医科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 采购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在此供应的货物,乙方同意做如下保证:
一、乙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必须在不涉及任何担保、留置权、专利权使用费的情况下,交付与本合同规定完全相同的货物。
二、不能将甲方全部或部分付款看作是对有缺陷的工艺或不合格货物的认可。
三、所供货物均须符合相应图纸和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并且不涉及到任何侵权行为或任何索赔。
四、甲方收到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并不表示甲方自动放弃因延期交货、货物不合格或货物与本合同不相符造成的损失而提出索赔的权利。若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在收货后随时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免费更换直至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且乙方需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甲方未提出异议的,乙方仍应于货物质保期内承担保固责任。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手续仅仅证明乙方交货的行为,并不能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货物质量责任。
因乙方货物质量瑕疵原因导致甲方对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任何赔偿责任,甲方均有权将该赔偿责任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此无异议。
五、甲方有要求乙方延迟一段合理时间再行交货的权利。
六、除非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进行交货。乙方同意偿付甲方可能因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货而引起的所有额外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费用。
七、在项目终止或甲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本项目合同终止时,甲方经书面通知可解除本合同,此种情况不作违约处理。
八、所有交付到甲方现场的货物必须附有交货单。签字的交货单必须附在所有发票上作为本合同付款的前提条件。
九、所有交货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使甲方免于承担全部运费、快递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杂费以及由此带来的任何索赔,本合同专用条款有特别约定的,从特别约定。
十、乙方分批供应货物的,甲方有权对任何一批货物的数量进行抽查核实,如果实际数量与乙方所提供的数量有短缺的,则乙方此前所供货物的全部数量均应按本批货物短缺比例作相应减少计算。
十一、因乙方所交货物的权利瑕疵、品质瑕疵等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保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因上述瑕疵导致甲方陷入索赔纠纷或诉讼中的,在该索赔纠纷或诉讼未得到解决之前,供甲方的结算可按甲方的意见作延迟处理,直至上述索赔得到解决或乙方提供令甲方满意的赔偿为止。
十二、因乙方全部或部分违约导致双方发生的诉讼/仲裁或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的诉讼/仲裁,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交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十四、乙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其授权代表已获得法人授权可代表其签署合同。
十五、甲方作为提供本合同的一方,已经郑重提醒乙方注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且甲方已经按照乙方的要求,对每一条款均予以了说明。本合同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应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 合同标的
1、货物
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产品,并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合同签订时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的有效版本。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注: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2、数量及价格: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技术要求 | 规格 | 单位 | 壹年暂定数量 | 固定单价 (元) | 合计(元) |
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3、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包含增值税。合同价格已包括货物供给、货物包装、运输费、装卸费、技术指导和保险等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乙方应保证甲方除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
4、价格清单表是基于乙方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材料所需为前提,同时甲方对清单中的名称、规格、材质及数量等没有校对的义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对清单的综合费用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实际供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质量保证
1、产品质量标准(含环保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验收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产品型号、数量、规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必须满足甲方和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定点采购要求。
3、乙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标的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到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和参数,并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以及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若因此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外,乙方应保证产品完整无损,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原装原厂的,是用先进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若标的物质量存在瑕疵,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关损失及相应违约责任。
三、质量保证期
1、合同内货物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自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与更换相关的运费、保险等一切费用。
2、质保期内,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48小时内进行更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依照约定时间更换的,则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四、交货时间、地点
1、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后2日内将货物送达至以下指定地点: ,并确保在 当 天内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
2、甲方指定的接货人为: ;双方明确,除该指定接货人外,其他任何人员(包括甲方的其他任何工作人员)签署的接货单,甲方均不予认可。
3、在交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技术资料(操作、维修、保养)、保修凭证等一切相关资料及配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交货完成前(即货物交付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完毕前),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交货完成后,商品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转移至甲方。
五、产品包装及运输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和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的货物有任何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2、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采用相应的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因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3、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4、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六、验收
1、在交货前,乙方应确保制造商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必要条件。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
2、数量:提货验收或按乙方发货结算单验收。
3、如果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有缺陷,包括内在隐蔽瑕疵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不科学的设计等,甲方有权根据质量保证条款向乙方主张质保责任,并在乙方构成违约或侵权时主张索赔。
4、自产品交货后当日,甲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造成的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
5、乙方交货并保证货物出厂无瑕疵,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送货单一式三联(甲方留一联、乙方留二联),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物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签字以备双方结算用。
七、售后服务
1、上述产品的质保期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壹年 ;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并验收合格后 壹年 ;
2、乙方售后服务地址: ,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在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时,接到甲方反映问题的通知后乙方应积极与甲方保持沟通联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甲方有权决定最终解决办法,乙方应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解决所有问题,逾期则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八、货款的支付
货物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乙方按协议约定履行完协议义务后,甲方无任何理由拒决验收 (遇不可抗力除外)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逾期验收的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承担违约金。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推迟履行协议的,可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履约,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合同款项时,应事先告知乙方,乙方应给予3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在应急情况下(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除外)乙方应甲方需求须在1小时内将所需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乙方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如逾期交货,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乙方逾期供货超出交付期十天(含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采取诉讼途径发生的一切费用)。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于7日内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乙方延期交货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经甲方盖章确认。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性能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或退货的,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金。
4)乙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采取诉讼途径发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向甲方承诺,如发生乙方向甲方指定人员或与该业务有关的任何工作人员行贿、送礼等行为,或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串通,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行为,每次按合同总金额的30%的数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电信行业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单位盖章或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成立生效。
4、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签定的采购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招响应文件、答疑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采购人: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
七、主要人员配备表
八、签约出版社目录
九、项目实施方案
十、技术条款(采购需求及标准)偏离说明表
十一、其他材料
(一)商务、经济文件
★投标函
(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 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
4、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我方码洋折扣率为 %(实际折扣),服务期为 ,质量标准为 ,质保期为 。
5、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以及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9、我方承诺: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0、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11、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2、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代理期限: 。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码洋折扣率 | 社科: %(实际折扣) 医学: %(实际折扣) 新疆地区特色文献: %(实际折扣) |
服务期 | |
质保期 | |
质量标准 | |
备注: |
说明:1、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作为评审及定标的依据。
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开标一览表除响应文件正副本中提供外,另须单独密封一份,随投
标文件一起提交。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经营许可证
★拥有图书物流基地、完善畅通的物流运作渠道和现场采购能力的证明文件。
★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电子商务网站的证明文件
★具有图书采访、分类、编目、前后期加工(贴条码、贴书标、贴芯片、加盖馆藏印章、提供标准MARC数据、财产号、条码号汇文录入)的技术力量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凭据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打印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如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中查询的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网络截图;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需同时提供其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络截图。如未附明确的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网络截图,将不按小型、微型企业处理。如已附网络截图但有虚假,将按无效标处理。如供应商不是中小微企业,以上内容请填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传真 | |||||||
公司地址 | 联系人 | |||||||
经营范围 | 联系电话 | |||||||
现有人员情况及资金情况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职务 | ||||||
现有人员情况及资金情况 | 成立时间 | 现有职工人数 | 人 | |||||
现有人员情况及资金情况 | 资产总额 | 万元 | 固定资产 | 万元 | ||||
现有人员情况及资金情况 | 资本金 | 万元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年度 | 营业额(万元) | 年度 | 净利润(万元)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18年 | 2018年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19年 | 2019年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20年 | 2020年 |
注:需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近三年(2019年3月1日-至今)同类型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合同金额 |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
项目实施时间 | |
项目内容说明 |
说明:1.每个项目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
3.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人员配备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职务 | 备注 |
1、主要人员应包括:提供本项目货物或服务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相关专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出版社目录
序号 | 出版社名称 | 签约时间 | 备注 |
注:1、只需提供主要签约出版社目录
2、须提供签约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技术文件
★项目实施方案
由各供应商自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1、供货能力证明材料;2、供货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货物的包装、供货、配送等方案);3、图书的配套加工和数据服务相关材料;4、图书征订目录相关材料;5图书采选服务方案相关材料;6;图书的采访数据和编目数据相关材料;7、现采场地证明材料;8、紧急供货到货能力承诺书;9、售后服务方案等其他资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附有建设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
注明:各供应商根据项目的需要参照采购需求及详细评审表内容及以上内容制作响应文件,所有方案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带有投标人落款及公章。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文件 要求规格 | 响应文件 投标规格 | 偏离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注:凡响应文件中商务条款(包括服务期、付款、合同条款以及其它所有商务内容)与采购文件有偏差的,均应在此表中列出(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偏差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未在此表中列出的视同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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