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6015.1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15.17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永利13379575039
招标代理机构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玲丽199091287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绥政发改科技审发〔2024]2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德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挂以工代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绥德县四十铺产业创新园区 ;

      2.2 工程规模: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新建1号、2号标准化厂房,办公楼1幢。 ;

      2.3 项目投资总额:60151735.22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60151735.22元);

      2.4 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N1标段;标段编号: E6108263536ym67paqfz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2: 标段名称: 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N2标段;标段编号: E6108263536ym67paqfz002;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3: 标段名称: 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N3标段;标段编号: E6108263536ym67paqfz003;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1:1号标准化厂房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2:2号标准化厂房,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3:办公楼,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N1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N2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标段名称: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N3标段: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N1标段: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应超过两家:(a)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标段名称: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N2标段: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应超过两家:(a)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标段名称:产业创新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N3标段: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应超过两家:(a)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自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开户行银行资信证明及相应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 //js.shaanxi.gov.cn/)可查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 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本项要求截图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截图需显示时间及网站名称)。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11-14 18:00 起至2024-11-19 18: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 ”开标形式,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 ”开标形式,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 ”开标形式,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招投标人须在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8.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绥德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挂以工代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绥德县人民政府前三楼 地址: 绥德县名州镇翠园小区2排5号
联系人: 王永利 联系人: 李玲丽
电话: 13379575039 电话: 19909128709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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