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丰县吴山镇境内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9.2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sztb-2024-42
预算金额29.2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丰县吴山镇境内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长丰县吴山镇境内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 WSZTB-2024-42 | ||||||||||||||||||||||||
项目名称 | 长丰县吴山镇境内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 ||||||||||||||||||||||||
项目需求概况 | 对吴山镇辖区内工贸企业(约140家)开展常规性检查及临时性重点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最高限价 | 29.28万元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谈判 程序: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资格审查,第一个通过资格审查并满足发包文件全部内容、工期等实质性要求的企业为成交企业。 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时,本项目流标。 | ||||||||||||||||||||||||
付款方式 | 服务开展半年后支付50%合同款,尾款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 ||||||||||||||||||||||||
投标人 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3、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必须同时包括有安全咨询服务或安全技术服务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方面业务内容; 4、投标单位投标时须落实至少2名专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的人员保险证明); 5、投标单位具有政府检查项目的第三方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安全评价师或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 | ||||||||||||||||||||||||
服务要求 | 1.常规性检查:每家企业一个季度检查一次,1年4次, 2.临时性专项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季节性、节假日特点、举报投诉以及国家、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各类专项安全检查要求,协助长丰县吴山镇应急办开展各项临时性重点专项检查。临时性重点专项检查不定具体时间,由长丰县吴山镇应急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安排。 3.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需求,由长丰县吴山镇应急办制定计划,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或其他专业技术指导。 | ||||||||||||||||||||||||
申请材料构成及要求 |
1、投标报名资料为评标要素内容,外封包的开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报名资料壹份正本,壹份副本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文本中规定须要签字的,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申请材料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报名和开标地点:吴山镇政府北侧办公楼三楼西侧评标室 2、报名截止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15:00。 注:参加本次投标的企业需提前30分钟到场登记,登记时需提供密封的投标资料及委托书原件(必须符合招标要求,)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超过报名时间,材料不齐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 ||||||||||||||||||||||||
重新招标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 ||||||||||||||||||||||||
疑问、招标文件质疑、答疑(含补遗、澄清)、控制价发放时间安排 | 疑问、招标文件质疑提交时间:2024年10月24日11:00前 投标单位对招标时间计划安排如有异议的,请在规定的疑问提交时间前书面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刘家琨 电话:15955170657 报名联系人 许贵磊 电话:15956543031 |
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2、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授权本公司(工厂)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
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
投标单位(盖章): 公司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最终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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