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30609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3-06-27 17:1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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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3,803,956.5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万州天生城大遗址公园(二标段) 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州天生城大遗址公园(二标段)”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1:联合体牵头人要求文物保护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市政三级以上单位,而要求的市政建造师又需要牵头单位提供,文物保护单位没有市政3级资质呢,项目经理要求与实际资质不匹配,建议修改。 答: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招标补遗内容。 问2:本项目没有丝毫的石刻施工内容,就是天生城公园古遗址和古建筑,石刻从何而来,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招标补遗内容。 问3:本项目清单,图纸,招标范围都没有石刻,完全没有石刻施工内容,根据项目实际特征和实际需求,就是古遗址中的古建筑,为什么设置石刻,根据项目实际设置,请明确? 根据本项目清单,图纸,完全没有石刻,为什么设置石刻? 答: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招标补遗内容。 问4: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6月29日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司已办理市外施工企业已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备案,需要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信息查询截图吗? 答:招标文件未作要求。 问5: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6月29日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外施工企业已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备案,需要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信息查询截图吗?请补充。 答:招标文件未作要求。 问6: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6月29日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施工企业在渝管理团队不得少于6人,其中在渝负责人1人、在渝技术负责人(职称证)1人、在渝安全负责人1人、在渝质量负责人1人、在渝专职安全员1人、在渝经营人员1人,以上人员不低于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请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都需要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备案才能参加本次投标吗? 答:招标文件未作要求。 问7:请问市外施工企业未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备案是否可以参与本次投标?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未作要求。 问8:我司认为该项目中要求石刻资质为严重不合理,由于该项目石刻只有220平方米对于一个22000平方米文物保护九牛一毛,且在石刻保护中只要有专家论证和保护方案就可以进行文物保护施工,该项目要求文物保护一级营业范围包含石刻保护,我司认为无非就是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据我司进行文物保护石刻资质了解,全国只有5家满足此项目,经我司研究该项目的图纸与清单中,石刻保护根本上不付存在,我司认为该项目设置石刻保护严重不合理。 请问代理公司、业主及监督机构是否认真审核过招标文件,项目要求联合体主体文物单位提供市政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为文物责任工程师,均为主体单位提供。是不是变相等于文物单位还必须得匹配市政资质?且该项目文物部分只有200万左右,其他5000万左右均为市政工程,根据招标法规定,超过3000万市政工程必须要求市政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单位承建。你让一个搞文物的去当市政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这个市政资质形同虚设。我司认为该招标文件编制严重不合理,该项目也是全国重点文物对象,望业主及代理公司认真对待此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要排斥其他潜在单位,如业主及代理公司一意孤行,我司将该项目申报国家文物局及重庆监督机构。 答: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招标补遗内容。 问9:根据图纸清单分析大部分为市政工程,文物保护才100多万,偏偏以文物为主,是否有意排斥其他投标人?为重庆文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文物大亨专门定制的项目?专业承包单位为主体,市政施工总承包单位反而成为了配合单位,这不明显偏向于文物单位吗 答:天生城大遗址公园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能力要求较高,不存在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招标补遗内容。 问10:请问代理公司及监督机构是否认真审核过招标文件,项目要求联合体主体文物单位提供市政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为文物责任工程师,均为主体单位提供。是不是变相等于文物单位还必须得匹配市政资质?联合体只是排斥他人的要求?且该项目文物部分只有200万左右,其他5000万左右均为市政工程,你让一个搞文物的去当市政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这个市政资质形同虚设。 答: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招标补遗内容。 问11: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石刻)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问:本次资质要求的石刻资质是什么东东?资质证书上能体现?只见过石窟寺和石刻保护证书,代理公司请明确是否合理?且根据图纸及清单分析,该项目文物保护工程总量只占200万左右,其中并无石刻类工程,招标人要求的石刻资质是否恶意排斥其他投标企业,为他人量身定制,以石刻资质控制投标单位,以达到高价中标的目的。 答: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招标补遗内容。 问12: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在进场施工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问13:请明确是否安排业主代表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5人,不设置业主代表,5名经济、技术专家全部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问14: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具备1个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造价40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只需要40万的业绩吗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二、补遗部分 1、现将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石刻)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现将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必须由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石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更改为:“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必须由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古文化遗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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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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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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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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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为:2023年07月12日11时00分。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纸质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招 标 人:重庆三峡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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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