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2023-2026年全市系统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24-23135529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2023-2026年全市系统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0624-231355294

澄清、修改、补充内容:

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P23《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引言“在合同期内,乙方仅被视为具有甲方保险经纪供应商库成员资格”修改为:“在合同期内,乙方仅被视为具有甲方保险经纪资格。”

2.本项目招标文件P5《第一章 招标公告》“3.2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人公司(总公司)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有效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并提供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修改为:“3.2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人公司(总公司)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有效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并提供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P5《第六章 评标细则》PB: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3 保险经纪服务业绩”第一项评标标准内容中“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保险经纪服务业绩(不含工程保险、船舶保险)进行评价,同个客户不重复计算评分:一个年度内保费<500万元案例的,不得分;100万元≤一个年度内保费<500万元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客户得1分;一个年度内保费≥500万元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客户得2分。”修改为:“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保险经纪服务业绩(不含工程保险、船舶保险)进行评价,同个客户不重复计算评分:一个年度内保费<100万元案例的,不得分;100万元≤一个年度内保费<500万元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客户得1分;一个年度内保费≥500万元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客户得2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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