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2020052600712
预算金额69.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实验小学片区游泳课程及游泳馆建设运营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20200526007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勇往直前体育俱乐部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实验小学片区游泳课程及游泳馆建设运营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00526007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芙蓉区实验小学片区游泳课程及游泳馆建设运营项目 其他教育服务 1、完成芙蓉区实验小学片区四年级和基地校三、四、五年级的小学生,每学年10课时/人的教学任务(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课时量根据实际情况减少)。 2、普及芙蓉区实验小学片区学生游泳技能,提升资源使用效率,营造校园游泳文化。 3、加强芙蓉区实验小学片区校游泳特色课程规划建设等目标。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696750
 合计金额小写: 69675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玖万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9-01 —— 2021-08-31

3.2 履行地点:芙蓉区实验小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自采购人指定时间开始,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根据芙蓉区实验小学片区和基地校实际参加培训的学生人数结合游泳技能实效考核情况,每学期按实结算一次。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汇支行(长沙市芙蓉区勇往直前体育俱乐部:810000126295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在芙蓉区实验小学片区内,为芙蓉区实验小学片区四年级和基地校三、四、五年级小学生提供每学年10课时/人的教学任务,并提供教学任务所需必要的安全设施及辅助器材。2 平均每课时学生人数不超过50人,每课时应至少安排3名具有游泳教练资质(可含救生员资质)的教练员及2名游泳救生员(至少一名具备专业游泳救生员资格),确保游泳课教学质量及安全。3 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组织校内外游泳比赛等其他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社团、课后服务、游泳特色课程等)。

4 有教学任务时,每日进行三个时间段8:30、12:00、17:30卫生清理,水质处理员每天三次清理水面、消毒脚池、测水、消毒等水质处理工作。

5 上课前工作人员至少需提前 10 分钟上岗维护学生秩序。 6. 培训游泳技能应具有实效。能保证有90%及以上的学生通过器械辅助完成10米以上距离(泳姿不限),有60%及以上的学生能独立完成15米以上距离(泳姿不限)。具体的游泳技能实效考核可根据每年的情况,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确定。7. 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依法开展管理与服务活动,不得在校园内组织有损学校形象的活动。8. 在游泳课程服务期内,采购人负责对游泳馆运行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对中标人解除或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障乙方在恒温游泳馆在运营中有充足的水、电供给;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派遣的教练员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工作管理权限;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乙方处理好好游泳馆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4、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在室内游泳馆运营期间发生的其他事物;

5、甲方(国库集中支付)根据芙蓉区实验小学片区和基地校实际参加培训的学生人数结合游泳技能实效考核情况,每学期按实结算一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担场地能耗费用;

2、乙方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

3、如乙方的管理责任和过失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响应的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和自然灾害除外。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因对方违约或侵权导致权利人主张权利过程中产生的花费均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22号育英学校内
法定代理人: 徐青春 法定代理人: 廖宜
委托代理人: 罗燚 委托代理人: 廖宜
电话: 0731-89703150 电话: 0731-85517505
传真: 0731-8970315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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