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



叉车采购公告























采购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





项目名称:永登煤业丰阳煤矿叉车





采购方式:中原云商公开询比价









二零二三零年八月











目 录





一、投标须知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开 标





五、评标、定标





六、合同授予





七、技术要求及方案





八、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格式(详见附件)























项目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永登煤业丰阳煤矿叉车



资金来源:自筹



采购方式:中原云商公开询比价



服务期限:单批次合同



2



投标文件发出时间:2023年8月11日



3



投标文件:网上上传附件。



4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有效期:30日历天



6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待定



7



投标费用: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



1.投标保证金缴纳于该项目标包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生成的子账号。投标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操作教程>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



2.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关于投标费用发票的开具及索取应注意事项:投标服务费(标书费)发票为普通发票,投标人如需获取发票,请登录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bid.zyepp.com/)→界面右侧蓝色发票管理→发票申请。【财务联系电话:0371-60200817】



8



资格审核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制。



9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以双方投标结果为准,付款方式卖方应接受买方付款方式。



10



有关采购活动的文电请与下属地址联系:



招 标 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



地 址:河南省登封市送表矿区



联 系 人:杨科长 18538198586 黄科长15838013186






1.投标人资格文件



为使投标人在中标后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证据,证明其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



为此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报价



投标人自主报价。



投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得调整(双方协商同意调整除外)。



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表中报价与《投标书》不一致的以《投标书》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书;投标报价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原云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



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到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修改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日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有瑕疵的。



3.在开标现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唱标人按‘先投后开、后投先开’的顺序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五、评标、定标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7人以上单数组成,经济、技术专家评委由采购人代表在开标前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2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及制度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以及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及其它评议内容的评议。



1.3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4投标人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应遵循下述原则:



2.1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2.2 服务好、信誉高、价格合理、技术可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开标以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主动与投标人发生联系。



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拒绝。



4.1 在详细评标之前,首先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投标文件的要求;



4.2 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投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本标段采用评委有记名投票法进行核价,各参与报价单位如有单项价格偏离市场估值过大(高或低)的情况出现,将不予核价。其余参标单位根据价格、质量、服务等相关信息综合投票,推荐得票数最高的单位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



6.评标



6.1投标文件的审核



6.1.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名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6.1.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最低价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6.1.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评标评价排序。



6.1.4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投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是与投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于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6.1.5实质上没有响应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内一次性提供充足的资料(包括制造商提供的货物说明书、彩页、照片等)以证明其提供的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如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完整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拒绝其投标的,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充说明文件。



6.1.6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1.6.1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签名的;



6.1.6.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



6.1.6.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



6.1.6.4投标文件未获得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6.1.6.5投标人存在有商业贿赂行为等情形而被列入限制或禁止交易对象名单的;



6.1.6.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时;



6.1.6.7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6.1.6.8投标人资格条件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



6.1.6.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



6.1.6.10未对主要商务指标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6.1.6.11不按投标文件要求列出分项报价的;



6.1.6.12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1.6.13投标人虚假投标,提供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或在澄清过程中虚假澄清,提供的澄清文件与事实不符的;



6.1.6.14投标人开标后提出降价或进行抬价或利用澄清机会实质性变更投标价的;



6.1.6.15不同投标人采用同一台电脑客户端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



6.1.6.16两家投标人各自代理品牌的上级代理商为同一家的;



6.1.6.17投标文件符合投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6.1.7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1.7.1无技术规范书所要求的设计、生产、安装、检验检测等资质证件的;



6.1.7.2投标文件不满足投标文件主要技术指标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6.1.7.3对投标文件已作要求,但投标人未予以实质性响应的,按不满足要求处理。如发现投标人所投货物实际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描述的技术参数不相符合,投标人将视该项技术响应为不合格;



6.1.7.4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6.1.7.5不按投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投标文件的;



6.1.7.6投标人复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主要部分且未对实质性响应进行针对性描述的;



6.1.7.7投标文件符合投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6.2.1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表



序号



评审类型



投标有效性审查项



1



商务初步评审



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支付



2



商务初步评审



投标保证金支付账户是否为投标人基本户



3



商务初步评审



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要求



4



技术初步评审



是否具备招标产品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资质证件,及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其他必须资质



5



技术初步评审



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要求



6.2.2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分因素



(偏差率)



标准



1



商务详细评审标准



管理体系认证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项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



信用等级



银行信用等级。



3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



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以上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5



业绩



近两年(2021年至今)同类产品销售合同(投标文件中合同扫描件须清晰且含合同章页,不清晰或遮挡价格者无效)。



6



付款条件



优于投标文件要求;



满足投标文件要求;



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



7



交货期及安装期



优于投标文件要求;



满足投标文件要求;



低于投标文件要求。



8



质量保证期



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质保期的。



9



技术详细评审标准



制造标准及技术先进性



全部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



部分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



仅采用国家强制性标准。



10



原材料、元器件及产品配置



全部优质;



部分优质;



全部普通。



11



技术参数、指标



优于投标要求;



完全满足要求;



基本满足要求。



12



产品性能



优于投标要求;



完全满足要求;



基本满足要求。



13





售后服务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及承诺进行综合比较后。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中标单位需缴纳评标服务费(依据最终中标金额确定),并携带财务收据到供应科签订商务合同。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七、丰阳煤矿叉车技术规格书






一、货物名称及供货范围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用途



供货数量



备注



1



10吨内燃叉车



CPCD100



(参考型号)



检维修作业与装卸运输



1台



配全柴S45/朝柴CY6BG441,国四,六缸发动机,二节3米门架,两边开门,1.52m货叉,1.22m调距叉,另配1副2m货车叉套,前进充气轮胎。



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检验检测所需资质文件



1、包括以下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产品检验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叉车产品数据表,叉车出厂检验报告,厂内机动车辆整机主要受力结构材质合格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主要部件(或设备)配置要求



1、基本要求



1.1整车应为正式在国家注册的成熟、可靠的标准产品;符合国家叉运机械设计规范,取得国家产品公告和特车免征附加费公告,保证用户正常办理车辆落户手续。



1.2 叉车主要结构尺寸的制造要求应符合JB/T2391中表1的规定。



1.3 叉车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要求应符合JB/T2391中表2的规定。



1.4 叉车稳定性能应符合GB/T5141的规定。



1.5 叉车护顶架应符合GB/T5143的规定。



1.6 叉车所选用的发动机、变速器、液压元件、驱动桥、转向系统零部件、电气元件、轮胎等配套件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必要时对入厂的配套件进行质量合格复检。



1.7 传动系统不得有异常噪声,变速器不应自动脱档。动力换挡应平稳无冲击,机械传动换挡应有同步器,液力传动叉车应具有微动功能。



1.8 叉车用制动器的性能应符合GB/T18849的有关规定。



1.9对开式轮辋上装有充气轮胎时,结构上应保证车轮从车上拆下后,方能松动轮辋螺栓。



1.10 电气系统应保证良好的绝缘,控制部分应灵敏可靠,叉车信号和照明装置应符合GB10827并应参照GB/T4785的有关规定,至少包括前照明灯、制动灯、转向灯。



1.11 叉车外露表面应光洁、美观。油漆应均匀,不应有裂纹、起皮、堆积及起泡等缺陷。按GB/T9286的规定进行试验,漆膜的附着力应不低于2级质量要求。



1.12 液压油清洁度应确保叉车可靠运行。



1.13 叉车应通过工业性试验或强化试验。工业性试验时间为1000h。内燃叉车强化试验时间为400h,每小时至少循环20圈。



2、强度要求



2.1 叉车用货叉的尺寸应符合GB/T5183的规定,货叉的强度应符合GB/T5182的规定。货叉应动作灵活,闭锁装置齐全可靠。



2.2 叉车用起重链条的安全系数不得低于5。



2.3 叉车用软管、硬管和连接件应能承受液压回路3倍的额定工作压力1min而不破裂且无异现象。



2.4 叉车结构应具备足够的强度,进行1.33倍额定起重量超载试验后不应有永久性变形和损坏。



2.5 叉车门架偏载试验后,门架、货叉架、货叉不应有永久性变形;试验过程中,门架之间、货叉架与内门架之间运动自如,无阻滞现象及异常响声。



3、使用性能要求:



3.1 转向应轻便灵活,采用动力转向的叉车,转向时,作用在方向盘上的手操作力应为6N~20N。左右转向作用力相差应不大于5N。当叉车以最大速度直线行驶时,不准有明显的蛇行现象。



3.2 内燃叉车在额定载荷时能进行起升与运行联合操作。进行超载10%试验时,门架起升系统、液压系统不应有泄漏及异常现象。



3.3 内燃叉车经400h强化试验,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0h,有效度应不小于85%。



3.4 叉车经强化试验后,主要性能指标的变化值应符合JB/T2391中表3的要求。



3.5 内燃叉车经热平衡试验后,散热器进口水温应不大于110℃。



4、安全、环保要求:



4.1 叉车应具备门架前倾自锁功能。



4.2 在标准载荷状态下叉车门架(或货叉架)向前倾斜速度最大值不应超过12°/s。



4.3 货叉自然下滑量和门架倾角:对二级门架货叉自然下滑量前10min应不大于100mm;门架(或货叉)倾角的自然变化量前10min应不大于5°。



4.4 叉车总电源必须有钥匙开关装置,以防止非驾驶员启动。



4.5 运行方向操纵杆的布置其动作方向应与运行方向一致,并在叉车轮廓之内。



4.6 叉车液压系统应装备有防止过载的安全阀。



4.7 布置座椅位置,必须保证驾驶员在操作叉车时在车辆的轮廓线之内有足够的尺寸。座椅中心到车体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250mm,座椅靠背的顶端边缘至车辆轮廓线的最小距离应为50mm。



4.8 座椅的设计应能使驾驶员保持舒适性,座椅应减轻传递到驾驶员身体上的振动。座椅应装有安全带。



4.9 从离地高度大于300mm的驾驶位置上下和出入必须有把手,允许利用叉车的结构部分作为把手。若驾驶员位置距地面高度大于550mm,必须设定一个或几个台阶,第一个踏板离地面不得大于550mm,其余踏板间距应在300±50mm。



4.10 驾驶室的设计,应防止驾驶员在正常驾驶位置时触及到车轮和收到车轮所抛出物体的伤害。



4.11 驾驶员在正常驾驶位置和上下车时所能触及的车体表面隔热或隔离,使得车辆热源引起的温升,裸露金属部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65℃,喷漆件和塑料件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83℃。



4.12 叉车必须装备有喇叭、倒车蜂鸣器、后视镜,以及燃油箱油量过低,发动机冷却液温度过高等警示装置。



4.13 叉车应具有充分的视野,以便使驾驶员能实施各种行驶和操作运动。



4.14 叉车应设有防止货叉架和运行的门架升到最高位置时意外地从门架上端脱出的限位装置,有防止货叉意外侧向滑移或脱落的装置。



4.15 货叉架下降速度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在液压管路系统出现破裂时)不应超过0.6m/s。



4.16 叉车整机密封性能良好,在额定载荷的正常作业情况下,各部位不应有泄漏现象。



4.17 叉车机外辐射噪声值应按声功率级计,其值应符合JB/T2391中表4的规定。



4.18 叉车尾气排放应符合GB20891的有关规定。



5、产品应选用性能优良的原材料及器件制造,保证产品优良的技术性能及良好的使用性。



四、技术参数



项目



单位



技术参数



备注



额定起重量



kg



10000






最大起升高度



mm



3000






载荷中心距



mm



600






最大牵引力(满载)



kN



≥70






两货叉调整间距



mm



470-2100






最大行驶速度(满载)



km/h



28/31






门架倾角(前/后)





6/12






燃油类型






柴油






轮胎类型






充气轮胎






轮胎规格(前/后)






4-9.00-20-14PR



2-9.00-20-14PR






货叉尺寸(长*宽*厚)



mm



1520*175*80






柴油发动机






配朝柴CY6BG441,国四,六缸发动机



六缸



货叉长度



m



1.52m






叉车重量(含油水)



kg



12300






五、非标配置要求描述:



1:1.52米货叉



2:全柴国四S65六缸涡轮增压博士共轨发动机



3:发动机功率95KW



4:2米货叉套一副



六、质量及验收要求:



1、产品必须得到良好应用,且不存在质量问题。



2、所用材料均应附有质量保证书,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外购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必要时按相应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装配。



4、铸件不应有疏松、气孔、砂眼、裂纹等影响强度的缺陷。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氧化层、折叠、结疤等影响强度的缺陷。焊接件焊缝不应有裂纹、夹渣、间断、烧穿等缺陷。



5、出卖人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相关标准对设备进行各项具体的检测和试验,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6、产品到货时必须是全新的、性能参数合格的,并提供有正常使用所需的相应配件,随货应有详细的产品清单、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



7、产品到货后,买卖人员严格按照定货范围及产品技术规范进行共同检查验收,存在的质量问题由出卖人负责解决。



8、产品验收发现有产品质量问题的,出卖人应及时更换,相关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发现配件、技术资料不齐全的,出卖人应及时补齐。



9、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厂家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伪劣以及钻国家或行业漏洞现象,必须随时无条件更换,否则进行全额退款。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须满足或优于上述技术参数要求。



七、服务及质保要求:



1、整车三包一年,三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期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厂家负责48小时内上门保修。



2、送货上门,提供人员培训服务。



八、运输及包装要求:



1、标志要求:



1.1在叉车的明显而又不易碰坏处固定产品标牌,标牌的尺寸及内容应符合GB/T13306及GB10827的规定。



1.2叉车前端属具上必须有属具标牌,其尺寸及内容应符合GB/T13306及GB10827的规定。



1.3在驾驶员醒目处,固定“载荷曲线”标牌,其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1.4叉车操纵控制符号应符合GB/T7593的规定。



1.5在门架外侧应标有安全标志。



1.6在叉车车架的明显位置应有钢字序列号标记。



2、包装要求:



2.1叉车外表面易碰撞或损坏的部位,应采取防护措施保护到位,不得有损伤现象。



2.2叉车出厂应随机附带下列资料,随机资料应用塑料袋统一封装好,交货时随机交付。



2.2.1使用说明书;



2.2.2产品合格证书;



2.2.3专用工具清单;



2.3专用工具应统一装在专用工具盒子内,交货时随机交付。



3、运输要求:



3.1出卖人免费运输到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出卖人负责运输费用,买受人负责卸车。



3.2出卖人负责设备的运输。买受人对出卖人的产品验收时,发现产品不符合有关规定,有权退货、换货或责成出卖人限期处理,并可向出卖人索赔生产影响所造成的损失。



3.3对所有随机附件和工具应有防锈和其他防护措施。



3.4叉车上所有有相对运动的零部件应作相应的固定。



3.5在运输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方式使叉车固定可靠,以防运输过程中碰伤叉车。



4、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发货清单等)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5、其它未尽事宜,以书面或技术协议的形式补充。



九、出卖人须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



出卖人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手册),工具清单,产品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与相关资料,以及保证用户正常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所需的所有技术资料。



十、其他



1、出卖人应按合同要求供货及相应随机附件,并提供货物清单。



2、出卖人应给买受人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必要的情况下到出卖人实地进行考察和技术培训。



3、产品验收时,发现产品不符合有关规定,买受人有权退货、换货或责成出卖人限期处理,并可向出卖人索赔其影响生产使用所造成的损失。



4、如果设备在试运或运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必须无条件为买受人进行处理,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5、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的具体原因出卖人需承担主要责任或连带责任。



6、叉车需注册,经河南省特殊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后出具合格检验报告。


  • 附件:永登煤业丰阳煤矿投标文件格式叉车.docx
  • 附件:登封煤业10吨叉车技术要求最终(1).doc
  • 附件: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叉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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