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模拟培训中心设备B包合同公示
金额
60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模拟培训中心设备B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拟对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模拟培训中心设备B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模拟培训中心设备B包 合同金额(元):6060000.00 中标供应商:江西司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对于符合要求的货物(口腔教学仿真头模2套、口腔临床教学模拟实习系统1套除外),合同金额为:4660800.00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相关规定继续正常履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口腔教学仿真头模2套、口腔临床教学模拟实习系统1套),按照合同第六项第1条规定,甲方对这该两项货物进行拒收处理,自本协议生效之后,双方解除原合同关于该两项货物约定的权利义务,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按照原合同第六项第1条规定,乙方向甲方偿付设备总值千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违约金额为121200.00元(人民币),本协议生效之后汇入甲方账户。 3、原合同付款方式变更为:乙方将经检测符合要求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发票4660800.00元(人民币)后,乙方根据采购单位归口科室通知,中标商先付合同金额5%(即303000.00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和违约金后付4660800.00元(期间设备出现故障将延长付全款时间,排除故障按一天延长两个工作日)。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在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后60日内按原方式退还,不计利息。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向中标人每日偿付履约保证金的 0.1‰的利息。因中标人原因而未能达到本项目验收标准或验收不通过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及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检测并出具的检测报告,乙方送货的两项货物(口腔教学仿真头模2套、口腔临床教学模拟实习系统1套)不符合相关要求。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深圳市红荔路2004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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