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51311.4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khj20210051
预算金额51311.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超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弘建吉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超1894310116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2/1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总承包

【信息时间:2022-01-21】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计划总投资51311.4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37238㎡,其中园区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60238㎡,道路占地面积77000㎡;总建筑面积7070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704㎡,地下建筑面积7000㎡。项目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小型整容机构业务用房5栋,建筑面积37185.4㎡;小型美容整形机构业务用房4栋,建筑面积24718.6㎡;各建筑预留机房面积1800㎡,地下建筑面积7000㎡。建设绿地面积14002.02㎡,道路停车场面积31616.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51311.4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9223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双兴医美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总承包

招标代理单位:中科弘建吉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丙九路以南、中韩丙二十一街以西。

总投资(万元):51311.4

建筑面积:70704.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项目计划总投资51311.4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37238㎡,其中园区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60238㎡,道路占地面积77000㎡;总建筑面积7070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704㎡,地下建筑面积7000㎡。项目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小型整容机构业务用房5栋,建筑面积37185.4㎡;小型美容整形机构业务用房4栋,建筑面积24718.6㎡;各建筑预留机房面积1800㎡,地下建筑面积7000㎡。建设绿地面积14002.02㎡,道路停车场面积31616.3㎡。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2月28日至2023年08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1月24日至2022年01月28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招标联系人:陈超

联系电话:18186127717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28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KHJ202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已由 ,招标人为长春市双兴医美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总承包

项目编号:ZKHJ2021005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51311.4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37238㎡,其中园区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60238㎡,道路占地面积77000㎡;总建筑面积7070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704㎡,地下建筑面积7000㎡。项目园区建设内容包括小型整容机构业务用房5栋,建筑面积37185.4㎡;小型美容整形机构业务用房4栋,建筑面积24718.6㎡;各建筑预留机房面积1800㎡,地下建筑面积7000㎡。建设绿地面积14002.02㎡,道路停车场面积31616.3㎡。

2.3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丙九路以南、中韩丙二十一街以西。

2.5 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设计周期:60 日历天。

(2)施工计划工期:2022 年 02 月 28 日至 2023年 08 月 31 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6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当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资质要求中的一项: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吉林省内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此项资质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3)吉林省内具有建筑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或主管部门认可机构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此项资质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应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要共同派员组建完整的项目指挥部,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负总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8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外埠企业拟 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8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7766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2月18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5.3现场解密: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投标文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lstongshengkeji.com/TPBidder/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帐号信息:开户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方广场支行;收款人:中科弘建吉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101071000003164;行号:313241020026。

5.6投标保函:投标人也可采用长春市公共资源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服务功能。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账户进行支付。

5.7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8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兴医美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1001号中韩大厦

联 系 人:陈超

电话:1818612771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弘建吉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城市综合体A座1536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18943101160

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188058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1月28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附件:

  • 招标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