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学府壹号院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7941002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宿迁泽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涛0527-843555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3
公告正文
学府壹号院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941002001
本招标项目学府壹号院项目已由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以宿豫行审发[2023]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泽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泽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位于宿迁市宿豫区,东至宿豫大道,南至南外北路,西至京东大道路,北至九华山路。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占地约58480m2,1<容积率≤2,建筑密度≤25%。
1.3 设计周期:40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查时间;其中节点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报规条件的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经市规委会审查后5日历天内提交经完善的方案设计成果,2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其他图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时间不含审批、规委会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付设计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部分:
(2)建筑方案审批获得规划主管部门盖章后支付建筑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40%;
(3)本项目后续EPC总承包招标完成后,支付建筑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30%;
(4)建筑施工图图审合格后付建筑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10%;
其它专项方案及初步设计部分:
(5)其他专项方案评审通过,支付该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40%;
(6)其他专项施工图纸审核完成后,支付该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40%;
(7)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尾款。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本项目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后续施工图设计配合、现场施工期配合等。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学府壹号院项目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红线范围内详勘、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支护与降排水工程、建筑、结构、装配式、内部精装修设计及精装修二次机电设计(含样板房、售楼处、会所、住宅公共区域、物业用房等)、外装设计、门窗、栏杆、百叶、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防雷、暖通、电梯、附属工程(道路、雨污水管网,有线电视、电信、燃气等预留管线)、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标识标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围墙、大门、围墙、初步设计阶段绿色建筑咨询及设计、海绵城市咨询及设计等设计任务书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后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及招标人要求。
(3)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提供后续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的设计配合服务。
1.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6元/m2,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1.9招标人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无经济补偿。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设计方案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评分细则:
①投标报价 10.00分
②人员配备 15.00分
③项目负责人资历 3.00分
④投标人类似业绩及奖项10.00分
⑤第三方信用报告 2.00分
⑥设计说明 5.00分
⑦总平面布局10.00分
⑧建筑功能15.00分
⑨建筑造型 15.00分
⑩结构及机电方案10.00分
⑾绿色建筑 3.00分
⑿服务承诺 2.00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8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联系方式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941002001
本招标项目学府壹号院项目已由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以宿豫行审发[2023]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泽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泽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位于宿迁市宿豫区,东至宿豫大道,南至南外北路,西至京东大道路,北至九华山路。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占地约58480m2,1<容积率≤2,建筑密度≤25%。
1.3 设计周期:40日历天,不含方案审查时间;其中节点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报规条件的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经市规委会审查后5日历天内提交经完善的方案设计成果,2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其他图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时间不含审批、规委会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1)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付设计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部分:
(2)建筑方案审批获得规划主管部门盖章后支付建筑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40%;
(3)本项目后续EPC总承包招标完成后,支付建筑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30%;
(4)建筑施工图图审合格后付建筑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10%;
其它专项方案及初步设计部分:
(5)其他专项方案评审通过,支付该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40%;
(6)其他专项施工图纸审核完成后,支付该部分合同价格(中标单价×方案图的建筑面积)的40%;
(7)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尾款。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本项目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后续施工图设计配合、现场施工期配合等。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学府壹号院项目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红线范围内详勘、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支护与降排水工程、建筑、结构、装配式、内部精装修设计及精装修二次机电设计(含样板房、售楼处、会所、住宅公共区域、物业用房等)、外装设计、门窗、栏杆、百叶、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防雷、暖通、电梯、附属工程(道路、雨污水管网,有线电视、电信、燃气等预留管线)、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标识标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绿化种植、围墙、大门、围墙、初步设计阶段绿色建筑咨询及设计、海绵城市咨询及设计等设计任务书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后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及招标人要求。
(3)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提供后续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的设计配合服务。
1.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6元/m2,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1.9招标人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无经济补偿。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设计方案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评分细则:
①投标报价 10.00分
②人员配备 15.00分
③项目负责人资历 3.00分
④投标人类似业绩及奖项10.00分
⑤第三方信用报告 2.00分
⑥设计说明 5.00分
⑦总平面布局10.00分
⑧建筑功能15.00分
⑨建筑造型 15.00分
⑩结构及机电方案10.00分
⑾绿色建筑 3.00分
⑿服务承诺 2.00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8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技术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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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泽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豫区庐山路城市之家二楼 | 地 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
联 系 人: | 闫寒 | 联 系 人: | 王涛 |
电 话: | 0527-84468017 | 电 话: | 0527-84355519 |
E-mail: | 1044675839@qq.com | E-mail: | 9364319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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