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医疗保障局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项目
(二)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皖江财富广场C1座9楼)
(三)项目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概况:
为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深度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省医保局“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的相关要求,我市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增强基金监管能力。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项目预算:30万元
(七)最高限价:30万元
(八)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二、供应商机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组织专业人员组建专门的检查队伍,配备医学临床专家、计算机信息技术类专业人员、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医学临床人员需具备医学临床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资质,从事临床及相关医学审核工作经验,熟悉医保政策,具有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违法诊疗等检查、调查工作经验等。信息技术人员需具备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和大数据分析统计能力,具备医保基金监管数据筛查相关工作经验。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会计从业资质证书和医保基金监管检查工作经验。以上人员需能完成指定范围内被检查机构前期医保结算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工作。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 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 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报价说明
投标人按年费用标准进行服务费报价,包含前期数据提取、大数据筛查、现场核查、后期复核工作 、食宿费、交通费、培训费、文档工本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如包含附件、辅材,必须列明所需附件、辅材具体种类、数量),并在投标文件报价表中写明投标的年费用价格。
五、联系方式
请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于2024年3月25日17点之前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寄送至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备注:请将以上材料均封好,联系人:郑佩佩,联系电话:0553-3880731,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C1座9楼912办公室。)
六、服务内容:
(一)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计划要求,同时结合我市2024年基金监管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协助医保部门对重症医学、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中医治疗、肿瘤基因检测、挂床、串换项目、体检式住院、慢性病以及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开展专项整治。每项专项整治供应商需进行数据提取、事先筛查重点疑点数据,根据重点疑点数据量,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阶段需派2名检查专项相关医学临床专家,1名信息技术专家,1名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不定期配合医保部门开展突击检查。成交供应商需完成数据提取、事先筛查重点疑点数据,并依据检查规模,检查对象数量安排相应数量医学临床专家、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专家等人员参加现场检查工作。
七、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需派出专业人员协助医保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内容包括:事先数据提取筛查工作,对提取的医保数据进标准化,利用大数据分析模型对所获取的数据进行数据筛查,列出问题清单。针对数据筛查出的疑点,通过审阅病历、查看医保报销材料、调取医院HIS系统数据对比分享、询问医务人员、住院人员、经办人员等现场问询方式进行查验,进一步锁定证据,进行数据核对及问题确认。其他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筛查、锁定证据。现场检查完成后,汇总检查过程中的审核结果、病案信息、核对进销存记录等,形成检查材料;结合被检查对象提出的说明或申诉,通过复核最终认定违规行为和金额。
(二)成交供应商要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原则上每完成一家机构检查任务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检查机构名单、数量、查处违规行为、涉案金额、处理结果等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查报告及移交相关检查档案资料。
(三)市医保局将根据成交供应商报告的检查机构名单、数量、查处违规行为、涉案金额等情况,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八、项目服务承诺
(一)服务响应
投标人需具备及时响应能力,签订后根据招标人安排的日期时间协助完成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
(二)保密责任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从招标活动中获得的招标人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九、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资格声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
5.检查方案,从业经验,服务人员信息。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医疗保障局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项目
(二)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皖江财富广场C1座9楼)
(三)项目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概况:
为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深度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环境,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省医保局“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的相关要求,我市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增强基金监管能力。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项目预算:30万元
(七)最高限价:30万元
(八)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二、供应商机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组织专业人员组建专门的检查队伍,配备医学临床专家、计算机信息技术类专业人员、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医学临床人员需具备医学临床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资质,从事临床及相关医学审核工作经验,熟悉医保政策,具有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违法诊疗等检查、调查工作经验等。信息技术人员需具备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和大数据分析统计能力,具备医保基金监管数据筛查相关工作经验。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会计从业资质证书和医保基金监管检查工作经验。以上人员需能完成指定范围内被检查机构前期医保结算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工作。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 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 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报价说明
投标人按年费用标准进行服务费报价,包含前期数据提取、大数据筛查、现场核查、后期复核工作 、食宿费、交通费、培训费、文档工本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如包含附件、辅材,必须列明所需附件、辅材具体种类、数量),并在投标文件报价表中写明投标的年费用价格。
五、联系方式
请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于2024年3月25日17点之前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寄送至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备注:请将以上材料均封好,联系人:郑佩佩,联系电话:0553-3880731,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C1座9楼912办公室。)
六、服务内容:
(一)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计划要求,同时结合我市2024年基金监管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协助医保部门对重症医学、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中医治疗、肿瘤基因检测、挂床、串换项目、体检式住院、慢性病以及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开展专项整治。每项专项整治供应商需进行数据提取、事先筛查重点疑点数据,根据重点疑点数据量,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阶段需派2名检查专项相关医学临床专家,1名信息技术专家,1名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不定期配合医保部门开展突击检查。成交供应商需完成数据提取、事先筛查重点疑点数据,并依据检查规模,检查对象数量安排相应数量医学临床专家、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技术专家等人员参加现场检查工作。
七、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需派出专业人员协助医保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内容包括:事先数据提取筛查工作,对提取的医保数据进标准化,利用大数据分析模型对所获取的数据进行数据筛查,列出问题清单。针对数据筛查出的疑点,通过审阅病历、查看医保报销材料、调取医院HIS系统数据对比分享、询问医务人员、住院人员、经办人员等现场问询方式进行查验,进一步锁定证据,进行数据核对及问题确认。其他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筛查、锁定证据。现场检查完成后,汇总检查过程中的审核结果、病案信息、核对进销存记录等,形成检查材料;结合被检查对象提出的说明或申诉,通过复核最终认定违规行为和金额。
(二)成交供应商要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原则上每完成一家机构检查任务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检查机构名单、数量、查处违规行为、涉案金额、处理结果等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查报告及移交相关检查档案资料。
(三)市医保局将根据成交供应商报告的检查机构名单、数量、查处违规行为、涉案金额等情况,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八、项目服务承诺
(一)服务响应
投标人需具备及时响应能力,签订后根据招标人安排的日期时间协助完成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
(二)保密责任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从招标活动中获得的招标人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九、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类别 | 分项 | 评分细则 | 分值范围 |
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评分细则 | 执业资质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标文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实。 注:此项为否决项,不具备资质者不被遴选中标。 | |
既往业绩 | 自2020年以来,承担市级及以上医保部门监督检查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每个项目得5分,最高20分。 注:有效案例须为已服务完毕业绩,文件中提供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 | 0-20分 | |
人员资质 | 1.投标人提供可调派的医学临床专家不低于4名(其中重症医学、肿瘤科临床专家不低于1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每个人员得5分;最高20分。 2.计算机信息技术类专业人员不低于1名,具有计算机专业证书及医保方面数据分析工作经验证明,每个人员得5分;最高5分。 3.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1名,具有财会专业从业证书及医保方面数据分析工作经验证明,每个人员得5分;最高5分。 注:投标人需指定一名项目管理经验丰富、沟通能力强且技术过硬的人员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 0-30分 | |
检查方案 | 1.投标人提供医保基金监管重点领域(重症监护、麻醉、肺部肿瘤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包含违法违规风险分析、数据筛查规则、现场核查方式方法等相关工作的实施计划。 2.投标人提供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包含数据筛查规则,病历评审,隐蔽性违规核查要点等具体工作实施计划。 注:每项方案编写客观、准确、完整、公正、符合实际现状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要求情况,得15-20分;方案编写的质量符合本项目技术方案实际现状、较为客观准确的,得8-14分;方案编写的质量基本符合本项目技术方案实际现状、相对完整的,得 1-7分;不提供不得分。 | 0-40分 | |
项目报价 | 根据投标价格排名,最低者得10分,排名每靠前一名减2分。报价不超出项目预算最低得2分。 注:投标总价格超出项目预算本项不得分。 | 0-10分 |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资格声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价表;
5.检查方案,从业经验,服务人员信息。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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