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山东、湖南、甘肃二级干线运输供应商信息核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尊敬的供应商:

  为打造稳定高效的供应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邮政”)将开展安徽、山东、湖南、甘肃二级干线运输供应商信息核查工作。供应商信息核查是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收集和确认的过程,核查结果将应用于邮政采购活动,作为供应商管理和采购评审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中国邮政鼓励供应商积极参加信息核查,请有意向参加核查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报审核材料。

  为保证信息核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涉及核查的项目

  中国邮政安徽、山东、湖南、甘肃二级干线运输外包服务项目

  

二、参与本次信息核查的供应商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为小规模纳税人及以上企业,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可在安徽、山东、湖南、甘肃四省中至少一个省份提供运输服务。

  (四)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普通货运”)。

  (五)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服务项目案例,项目案例包含小微运输企业通过其他公司承接邮政运输外包业务的情形。

  (六)能够提供车厢容间不低于16m3或额定载质量不低于1990kg的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2辆。

  (七)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八)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核查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信息核查申报要求

  本公告发布后,有意愿参加的供应商请在2024年5月6日17:00前将申报意向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核查小组邮箱gysxxhc@chinapost.com.cn,如无法成功发送请及时联系核查小组。中国邮政收到申报意向表后将向申报供应商发送申报表格式、证明材料清单等资料,请申报供应商于2024年5月11日17:00前按要求将全部申报材料发送至gysxxhc@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不接受任何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

  

四、资料审核

  中国邮政将统一组织进行申报材料的审核。审核期间,供应商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也可能采用现场考察或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核实。供应商须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具体要求以核查团队通知为准。

  

五、核查结果告知

  核查结果将告知供应商,具体以核查团队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如出现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未完成信息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截止时限前申报、未及时提供足够申报材料,不配合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工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对于供应商在信息核查过程中发生的弄虚作假、向中国邮政采购及相关人员行贿等行为,将按照中国邮政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邮政供应商信息核查团队

  电话:010-68856137  1350133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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