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多金属复杂金银矿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搬迁扩建项目-冶金桥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4
金额
98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gx-2401149
预算金额98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1584175773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静0417-33550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多金属复杂金银矿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搬迁扩建 项目-冶金桥式起重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GX-240114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多金属复杂金银矿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搬迁扩建项目- 冶金桥式起重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9万元,招 标人为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2套75t冶金桥式起重机(规格型号:Q=75t/25t,Lk=22.5m, H=20m/20m),1 套32t冶金桥式起重机(规格型号:Q=32t/15t/15t,LK=20.5m,H=21m/21m/21m);包括供 货、安装、调试、运输、卸货、试运行、检验办证及培训等,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多金属复杂金银矿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搬迁扩建项 目冶金桥式起重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多金属复杂金银矿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搬迁扩建项 目冶金桥式起重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入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75t/25t及以上冶金桥式起重机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 通知书(如有)、供货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中必须包含 关键内容和盖章页)。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覆盖招标所需设备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资质(含安装、 修理、改造) 4.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 以上网站截图,否则其投标无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7日至 2024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将 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366619805@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GX- 2401149 十 投标单位名称”,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缴费成功后与招标 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购买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1)营业执照副本(2)《特种设 备生产许可证》A级资质(含安装、修理、改造)(3)中标通知书(如有)、供货合同等业 绩证明材料(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6)授 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提交的资料不作为通 过资格审查的依据。招标文件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款汇款账户(对公账户)。 户名: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账号: 417900156710103。汇款务必注明“LNGX-2401149”,汇款账户必须与所投单位保持一致, 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否则,因款项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 1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 12号)。 七、其他 1.建设地点: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多金属复杂金银矿综合回收技术升级搬迁 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2.招标范围采购2套75t冶金桥式起重机(规格型号:Q=75t/25t,Lk=22.5m,H=20m/20m)1 套32t冶金桥式起重机(规格型号:Q=32t/15t/15t,LK=20.5m,H=21m/21m/21m);包括供 货、安装、调试、运输、卸货、试运行、检验办证及培训等,具体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 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质保期:本合同设备的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完成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全部到货之 日起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建发盛海有色科化有限公司 地 址:李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8417577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 李静 电 话: 0417-3355059 电子邮件: 3666198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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