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194-龙安六-003-lw-0051
预算金额385.0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磊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品类:劳务分包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吉木萨尔县城区清洁低碳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设备采购项目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城区清洁低碳集中供热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劳务分包招标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分包商对本次招标需求进行竞价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城区清洁低碳集中供热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劳务分包二次招标
1.3 项目编号:2023-0194-龙安六-003-LW-005
1.4 招标内容:吉木萨尔县城区清洁低碳集中供热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劳务分包工程
1.4.1 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
1#-3#炉锅炉本体、筑炉及保温,4#-5#炉锅筑炉及保温、辅机、管道安装、防腐保温、非标制作安装。
1.4.2 基础工程工作内容:
(1)1#-3#炉锅炉部分本体、筑炉及保温;
(2)4#-5#炉锅筑炉及保温、辅机、管道安装、防腐保温、非标制作安装。
(3)现场文明施工:按分包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安全文明施工内容,所有安全文明施工均需满足龙江安装标准,包含配合承包人的辅助用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场区现场清理、卫生责任区的清扫、施工道路清扫、结构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运、现场周边临边防护的安拆及维修、成品保护、四口五临边防护,现场清理洒水,现场各种材料的码放、多次转运及装卸车至指定位置,迎检(含第三方检测评估,飞行检查、局检查、公司检查、分公司检查、政府检查、观摩会、创优检查等)卫生清理,举行活动配合及扬尘治理发生的一切费用。
(4)文明施工按我公司标准图集制作,脚手架围挡蓝白色,密目网2000目蓝色等。
1.5 承包模式:
工费综合单价承包(①工费+小型机具)
工程量清单:
吉木萨尔县城区清洁低碳集中供热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劳务分包招标清单(限价清单)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
合计(含税)
备注
1
水冷系统

25.88
2640.00
68317.89
含组对、焊接、烘炉、放线测量、吊装、倒运、试压、试运行。
2
钢结构部分

62.97
2640.00
166228.49
3
炉墙金属件

2.49
2640.00
6567.98
4
炉墙支撑件

2.25
2640.00
5950.00
5
炉膛及包墙外护板

3.83
2640.00
10116.14
6
尾部护板

5.18
2640.00
13670.73
7
尾部穿墙管密封装置

0.69
2640.00
1825.70
8
脱硝吹灰管座预留图

0.12
2640.00
323.41
9
水冷包墙

20.30
2640.00
53601.01
10
省煤器部分

20.45
2640.00
53974.83
11
空气预热器

19.86
2640.00
52430.92
12
布风装置

2.97
2640.00
7853.34
13
给煤装置

0.91
2640.00
2406.11
14
点火装置

0.88
2640.00
2318.49
15
旋风分离器

24.70
2640.00
65199.53
16
二次风箱

3.03
2640.00
8010.19
17
连接烟道

0.10
2640.00
257.37
18
管路系统

4.71
2640.00
12436.94
19
锅炉砌筑及保温

485.49
902.00
437912.47
 
20
煤仓制作安装

275.10
2640.00
726264.00
包含设备就位、附件组装、灌浆、精平找正、注油、单机试车、系统调试等工作
21
一二次风道制作安装

144.10
2640.00
380424.00
22
非标制作

114.63
2640.00
302610.00
23
管道支架

53.45
1980.00
105827.04
24
皮带机

111.35
935.00
104112.25
25
给煤机

68.78
935.00
64304.63
26
冷渣机

82.53
935.00
77165.55
27
刮板

52.40
935.00
48994.00
28
斗提机

47.16
935.00
44094.60
29
罗茨风机

4.43
935.00
4139.99
30
一次风机

22.93
935.00
21434.88
31
二次风机

22.93
935.00
21434.88
32
引风机

29.48
935.00
27559.13
33
循环水泵

12.58
935.00
11758.56
34
冷却水泵

0.73
935.00
685.92
35
锅炉给水泵

5.90
935.00
5511.83
36
除氧器

24.89
935.00
23272.15
37
除污器

9.17
935.00
8573.95
38
管道安装
寸口达因
12150.25
60.50
735090.13
包括场内运输人工、切断、煨制、钻孔、组对、焊接、打洞、固定安装、堵洞、辅材、防腐、除锈
39
复合硅酸铝管道保温100mm
m3
219.24
171.60
37621.86
40
彩钢板平板

2192.42
40.70
89231.33
41
管道除锈

1565.71
22.00
34445.66
42
管道防腐

1565.71
4.40
6889.13
合计
 
 
 
 
3850847.00
 
注:
1、报价中不含材料、机具价格(材料、机械、施工工具全部由项目部提供),但包含人工费、人员差旅费、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税金(需提供增值税专业发票,税率为3%)、规费、管理费等
2、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公司项目部最终确认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含税最高总金额为:¥:3850847元,大写:叁佰捌拾伍万零捌佰肆拾柒圆整,不含税最高金额为:¥:3738686.41元,大写:叁佰柒拾叁万捌仟陆佰捌拾陆圆肆角壹分,增值税率为 3 %,税额为:¥:112160.59元。
1.6 必须按招标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按照 国家现行相关 标准执行。
1.7 施工地点:所在项目部工地(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1.8 施工开工日期及工期:
施工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施工工期: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0月30日。
2.工程进度费用的结算:
2.1 因承包方原因导致作业期限延误
项目施工开工日期以招标方具体通知为准,具体施工工期由招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最终确定,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方进行工期延误经济赔偿。
2.2 因投标方原因导致作业期限延误
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一天,扣5000元人民币。
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作业期限延误,逾期完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金额的20%。
2.3 费用的支付流程:双方严格按“签订合同、过程结算、提供收据和发票、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批、款项支付”的流程执行。未达到管理流程规定的,承包方暂不付款。
资金支付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A.保证合同分包方名称、合同银行帐户名称、承包方账面分包方名称、发票分包方名称保持一致。
B.承包方取得分包方提供的收据,收据收款信息必须与合同一致并加盖分包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C.业主对承包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且分包方按承包方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技术资料及服务。
2.4 费用的支付时间:在支付劳动报酬时,分包方应先提交劳务发票和劳务进度结算书,承包方确认后,将根据双方结算进度和分包方按结算数据提供对应的发票情况,以及业主计量、拨款时间、进度情况,确定付款时间。一般情况,每月按施工进度确认单确认进度,拨付施工款;
特殊情况下,当业主未能及时支付采购方工程进度款时,承包方延期支付货款,分包方应予理解,并免除采购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工程进度费用的支付:
费用的支付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分包商提供发票。  
4.招标方式:竞价招标
5.工程预算:工程劳务分包招标3850847元,向分包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工程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5.1 鉴于各意向分包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分包商均需按照价格 (3%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分包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6.意向分包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7.意向分包商报名
7.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21日11时00分至2023年12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 (www.ruicw.com) 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分包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分包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招标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相关施工专业资质证书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 ”营业执照的意向分包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分包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7.2 竞价招标文件不收费。
8.竞价安排
8.1 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8.2 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4日13时00分至2023年1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8.3 竞价要求:意向分包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 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分包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分包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分包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 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睿采采购平台 (www.ruicw.com) 上发布。
10.确定成交分包商标准
招标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分包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分包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分包商。如只有一家意向分包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招标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分包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分包商自行查询。
11. 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分包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分包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城区清洁低碳集中供热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王磊
电  话:1504669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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