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体育馆(长沙市全民健身管理指导中心)长沙市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设备租赁、维护及数据处理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2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1908300074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体育馆(长沙市全民健身管理指导中心)长沙市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设备租赁、维护及数据处理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190830007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体育馆(长沙市全民健身管理指导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无锡煜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设备租赁、维护及数据处理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0830007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设备租赁、维护及数据处理服务 体育组织服务 见附件 1 260000
 合计金额小写: 260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合计(元)

备注

1

监测现场保障

5个测试队,提供每队1名设备维护工程师负责现场测试保障、设备安装调试;1名数据管理员,负责测试数据的录入汇总及质量筛查。

60000

2

设备运输

确保设备运送至指定监测点

20000

3

设备租赁

国家数据采集功率车租赁2

50000

国家数据采集身体成份分析仪1

40000

国家数据采集体质整套测试设备预算1

70000

幼儿监测设备1

10000

4

宣传物料

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相关宣传物料,门型展架5个,宣传海报若干。

10000

5

合计

26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09-30 —— 2020-09-29

3.2 履行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完全按照响应文件具体方案执行,完成测试保障、数据录入、设备租赁等事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预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湖南省级任务完成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00,说明:国家测试任务完成,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安支行(无锡煜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103020509200684693)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a、设备维护:提供5名设备维护工程师省测3名、国测2负责设备保障、搬运安装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名数据处理工程师省测3名、国测2负责测试数据的录入汇总及质量筛查,确保数据符合国家、省指标要求;

b、设备运输:将设备运送至指定监测点;

c、设备租赁:承担国家数据采集整套测试设备(含幼儿测试设备)1套;省数据采集幼儿测试设备1套。承担国家数据采集功率车2台,身体成分分析仪1台;确保所采取数据能上传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数据库;

d、现场宣传物料制作:按采购人提供的宣传资料制作门型展架、宣传海报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方要求,分段完成服务事项。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支付,需根据任务完成情况书面向采购方提出结算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采购方核定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采购人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规定提供相关服务并监督服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办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

(3)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查阅相应财务凭证等。

2.甲方的义务

1)协助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办工作;

2)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完成筹备工作所分配的事项;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遵守本协议规定。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与测试服务有关的资料,并确保个人隐私信息不外泄,由乙方原因造成市民个人信息外泄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没有关联;

(3)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7.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已无意义的情况下,双方均可提前解除本协议,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10日内向对方提出相关证明。因此造成的协议无法履行不算任意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协议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采购方不予支付协议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一周内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体育新城省网球中心三楼 地址: 高浪东路999号(软件研发大厦)1013室
法定代理人: 吴伟辉 法定代理人: 蒋蓉
委托代理人: 张滨 委托代理人: 张明
电话: 0731-88919991 电话: 0510-82623200
传真: 0731-88919991 传真:

附件列表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备租赁.doc
  2. 中标通知书.doc
  3. 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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