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质量培训及体系维护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30082551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食品安全质量培训及体系维护咨询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3年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质量培训及体系维护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1.2 项目编号CZ2023008255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采购通过询价招取1家供应商为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食品安全质量培训及体系维护咨询服务,总预算上限金额9.5万元合同期限2年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采购数量

总价限价

(元/含税)

1

食品安全质量培训及体系维护咨询服务

1、提供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咨询服务;

2、安排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知识培训;

3、协助维护食品安全质量体系,对维护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4、培训总课时数不得少于120小时(次数约为30次,4小时/次)

2年

95000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详见1.5

深圳市宝安区航站四路2035号南航宾馆5楼(如服务地点有变,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36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4】【4】【16】日至【2024】【4】【2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4】【25】【9】【3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航站四路南航宾馆

邮编:51812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小姐 0755-23453191

EMAIL: cuixiajing@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可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采购人将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答复。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南方航空综合大楼5楼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23453191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南方航空综合大楼5楼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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