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肥西县主城区部分市政道路雨污管网整改工程监理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eebz0028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蒋工0551-68897975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文斌0551-688525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主城区部分市政道路雨污管网整改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4AEEBZ00285
原公告日期:2024-10-25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县主城区部分市政道路雨污管网整改工程监理答疑1
项目编号:2024AEEBZ00285
 
1、问:本项目要求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或 EPCO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监理业绩,施工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或污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可监理合同无法体现监理的项目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或 EPCO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请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证明?
答:(1)招标公告中3.1.3投标人业绩要求修改如下:“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0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或污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监理业绩。”   
(2)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2(2)商务评分标准中的 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修改如下:
投标人业绩
0-9分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或污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最高分9分。
 
注: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参与此项评分;   
2、 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规定数量:3个。
 
人员业绩
 0-6分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总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或污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最高分6分。(本人须在提供的业绩中任职总监 理工程师)
 
注: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参与此项评分;
2、 人员业绩(详细评审)规定数量:2个。

 
2.问:商务评审中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与资格审查业绩相同? 商务评审中的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是否可以相同?
答:根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和人员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可重复得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可作为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业绩。
 
3.问:本项目中标后什么时候进场?
答:中标公示期满签订合同后,需立即进场,为招标人项目推进进行全面服务。
4.问: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1.8 政府部门的协调管理中有“要求负责协助办理报审、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等内容,下面一共列举了12条,请问是否都是协助办理?
答:招标文件已经明确此处内容为协助招标人办理报审,协助招标人办理报批手续。
5.  问:招标文件要求检查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设计合同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招标人提交相应的评审报告,如因设计方造成设计图纸更改较大,是否可以增加相关费用?
答:此处投标时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后期不允许增加费用。若投标单位中标,需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各阶段的设计成果进行评审。检查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设计合同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向招标人提交相应的评估报告。
6.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中标公示期满后,立即进场,为招标人项目推进进行全面服务”、“协调土地主管部门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建设用地及临时用地”、“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各阶段的设计成果进行评审,检查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设计合同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招标人提交相应的评审报告”的要求。
7.招标文件P5页“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或污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监理业绩。”、招标文件P65页“2.2.2(2)商务评分标准的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或污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最高分9分。”、招标文件P65页“2.2.2(2)商务评分标准的人员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或污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小项最高分6分。”
请问:1、项目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施工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或污水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在监理业绩中需要提供何种材料来说明项目的承发包模式。2、平行承发包模式下,单个项目总投资或工程造价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资料证明发承包模式,业绩要求见本答疑第1问的回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需满足招标文件及答疑要求且能体现评审因素,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肥西农商银行20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蒋工
电 话:0551-68897975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231200
联系人:朱文斌
电话:0551-68852527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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