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智慧监管租赁服务项目(第一批)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4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开展农村生活处理设施智慧监管租赁服务(第一批),现公开向社会征集采购预算价格,欢迎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积极参与本项目所采购仪器及运维服务的报送。具体情况如下:
一、询价项目
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智慧监管租赁服务项目(第一批)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智慧监管设备数量:对第一批228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智慧监管设备(因部分设施已安装监管设备,但无法确定是否符合相关配置要求,具体数量以实际安装为准),其中:规模250(含)吨/日以上的设施需安装COD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流量计、独立电表;规模100(含)-250吨/日的设施需安装视频监控、流量计、独立电表;规模100(不含)吨/日以下的设施需安装流量计、独立电表(若有用电)。设施清单详见附表。
(二)智慧监管设备配置要求:
1、COD在线监测:应覆盖设施进、出水口,数据应通过数据采集仪直传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协议,采集间隔为2个小时一次,数据包括:进、出水CODcr浓度;
2、视频监控:视频监控数据应以直播流的方式汇入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视频监控应覆盖设施进、出水口,以及曝气等可观察动态工况的主要工艺单元,视频数据信息应保留7天,视频应该全天24小时可查看;
3、独立流量计:应覆盖设施进、出水口,数据应通过数据采集仪直传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协议,采集间隔为5分钟一次,数据包括瞬时流量,当天累积流量等;
4、独立电表:仅计量单座污水处理设施,不能与其它设施混用,数据应通过数据采集仪直传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协议,采集间隔为5分钟一次,数据包括:关键节点电流、当天累积电量、总电量。
5、其它:智慧监管设备安装及数据采集所需要的其它配套设施设备。
(三)智慧监管租赁质量与服务要求:
1、根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清单(第一批)分类安装智慧监管及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并提供三年监管设备运维和数据服务,应保证监管设备稳定运行,数据采集传输正常、数据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服务时间自智慧监管设施具备实施条件并经验收后开始计算。服务期满后智慧监管设施需无偿完好移交给采购方。
2、提供一套智慧监管数据服务软件平台(电脑与手机版),平台功能应包括水质、水流量、电量、视频监控、运维监管、数据汇总分析服务等。
三、基本条件
服务单位应具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数据服务和运维经验,应具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人员5名以上(至少有1名高级职称人员)。服务期间需派驻专业技术人员一名协助工作。
四、报价内容
1.报价函(附仪器参数、配置清单、运维服务等);
2.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明、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相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数据服务和运维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以上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封存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以上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档,并保存于U盘进行提交。 
四、递交时间和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17时。
2.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寄送至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8号楼526房间(或扫描报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2803866@qq.com)。联系人:陈子晗,15301972718。文件一经递交一律不予退还。 
  五、其他                
询价文件应含报价明细,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附件: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清单(第一批)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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