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东校区变电设施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9.6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22544
预算金额89.69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子悦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东校区变电设施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东校区变电设施维修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22544
项目名称: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东校区变电设施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96,900.00
最高限价(元):896,900
采购需求:查看
东校区变电所变电设施于2004年投入使用,至今已20余年,其额定容量为1000KVA。本次施工预计更换增容干式变压器(1600KVA)一台、环网柜一组、低压进线柜一台、电容柜一台等设备。对原有的变压器及高压配电柜等进行拆除并搬运至招标单位指定位置(由招标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处置)。对相应的基础、洞口等进行拆除、恢复砌筑等;新安装防火门等。凡涉及到拆除垃圾都需外运。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 外线部分:从沈阳供电公司大东分公司线路产权分界点,即东陵干37号(东陵甲线上或乙线下)刀闸端。在变电所更换设备时,需要先断开外线处的刀闸以及刀闸下端柱上断路器完成停电工作。因为现场的刀闸和柱上断路器长年失修失检老化等原因,在刀闸和柱上断路器断开后,应充分考虑送电时刀闸和柱上断路器的合闸问题,做好顺利合闸送电相关预案(6h内能顺利完成合闸送电工作;如需更换刀闸或柱上断路器可做签证另行处理,)。
2、土建部分:
2.1变压器室:地面拆除现有设施,原屋井坑回填、地面平整、环氧自流平防腐处理、绝缘胶皮敷设、墙面刮大白、安装防火门处理。
2.2高压室:全屋地面做环氧自流平防腐处理以及敷设绝缘胶皮。
2.3低压室:进线柜和无功补偿柜基础处理、水暖开关移位、敷设绝缘胶皮。
3、设备部分:
3.1、高压部分:拆除1000KVA油浸变压器一台、高压柜四台、低压进线柜一台、无功补偿柜一台。新安装1600KVA干式变压器一台、高压柜四台、直流馈电屏一台。
3.2、低压部分:拆除低压进线柜一台、无功补偿柜一台。新安装低压进线柜一台、无功补偿柜一台。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总工期为合同签丁后45天。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的办理增容、设备采购、验收及与电立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等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要立即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制定供电方案及供电计划。能配合招标单位完成施工期间停电的应急供电方案。投标单位具有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增容、相关设备采购及验收等相关手续的能力。待设备进场后进行紧急施工,允许停电作业时间不大于72小时。停电作业前与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好停电作业后能够在72小时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恢复供电工作。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承装(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资格,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4 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10 号北市商务大厦五楼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储存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解密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
联系方式: 024-23981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 024-83961750-801
邮箱地址: 1403264477@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033061010200002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子悦
电 话: 024-83961750-801
项目概况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东校区变电设施维修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22544
项目名称: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东校区变电设施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96,900.00
最高限价(元):896,900
采购需求:查看
东校区变电所变电设施于2004年投入使用,至今已20余年,其额定容量为1000KVA。本次施工预计更换增容干式变压器(1600KVA)一台、环网柜一组、低压进线柜一台、电容柜一台等设备。对原有的变压器及高压配电柜等进行拆除并搬运至招标单位指定位置(由招标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处置)。对相应的基础、洞口等进行拆除、恢复砌筑等;新安装防火门等。凡涉及到拆除垃圾都需外运。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 外线部分:从沈阳供电公司大东分公司线路产权分界点,即东陵干37号(东陵甲线上或乙线下)刀闸端。在变电所更换设备时,需要先断开外线处的刀闸以及刀闸下端柱上断路器完成停电工作。因为现场的刀闸和柱上断路器长年失修失检老化等原因,在刀闸和柱上断路器断开后,应充分考虑送电时刀闸和柱上断路器的合闸问题,做好顺利合闸送电相关预案(6h内能顺利完成合闸送电工作;如需更换刀闸或柱上断路器可做签证另行处理,)。
2、土建部分:
2.1变压器室:地面拆除现有设施,原屋井坑回填、地面平整、环氧自流平防腐处理、绝缘胶皮敷设、墙面刮大白、安装防火门处理。
2.2高压室:全屋地面做环氧自流平防腐处理以及敷设绝缘胶皮。
2.3低压室:进线柜和无功补偿柜基础处理、水暖开关移位、敷设绝缘胶皮。
3、设备部分:
3.1、高压部分:拆除1000KVA油浸变压器一台、高压柜四台、低压进线柜一台、无功补偿柜一台。新安装1600KVA干式变压器一台、高压柜四台、直流馈电屏一台。
3.2、低压部分:拆除低压进线柜一台、无功补偿柜一台。新安装低压进线柜一台、无功补偿柜一台。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总工期为合同签丁后45天。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的办理增容、设备采购、验收及与电立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等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要立即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制定供电方案及供电计划。能配合招标单位完成施工期间停电的应急供电方案。投标单位具有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增容、相关设备采购及验收等相关手续的能力。待设备进场后进行紧急施工,允许停电作业时间不大于72小时。停电作业前与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好停电作业后能够在72小时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恢复供电工作。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承装(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资格,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4 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10 号北市商务大厦五楼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储存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解密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
联系方式: 024-23981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 024-83961750-801
邮箱地址: 1403264477@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033061010200002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子悦
电 话: 024-839617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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