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34152220230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564-608298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20230628
原文链接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34152220230010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燕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长征大道31号商会大厦13楼写字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叁拾捌万陆仟叁佰陆拾捌元伍角陆分(小写:¥3386368.5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三次)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院区环境保洁(含文化长廊、外立面幕墙玻璃、内外墙面、地面吊顶保洁),垃圾废弃物分类处理,给排水管道清淤、疏通,四害防治,运送服务,机电工程日常管理维护,电梯服务,控烟劝导等。医院提供保洁用房。

服务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日常保洁、诊室、病房、公共区域(含文化长廊和全院建筑玻璃、内外墙面、地面吊顶保洁)和特殊科室、特殊时间段的保洁和消毒,以及医院大型活动及特殊情况下的保洁工作;保证医疗运送管理服务范围中所有运送物品、药品、人员,按时完好运送,满足三级医院标准的运送要求;保证所有标本的完好、准确收集送达;保证运送病人的安全,按时准确接送,做到优质服务。对于急诊运送遵循随叫随到,日常运送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等。

服务时间: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方式为1+1+1模式。物业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招标人将不定期对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缺勤,按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物业管理与服务质量考评细则处理;如发现缺岗,每发现一次扣除50%履约保证金,扣完全部履约保证金后,再次发现缺岗情况的,不再支付缺岗人员对应的合同款(按缺岗人数*合同价/93从合同款中扣除),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本忠、戚士祥、彭晓梅、李铁、张春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电话:0564-6082980)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址:霍邱县城关镇五岳路78号

联系方式:0564-6032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5楼

联系方式:0564-6082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564-608298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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