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国市看守所代购食品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jy111000103137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国市看守所
招标联系人方女士0563-415206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先生1773022858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02002003 6d81f4cc-a4d4-4bbb-8e76-f66809c0c436 2024-12-30 00:00:00.0

宁国市看守所代购食品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HXJY1110001031374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看守所代购食品及生活用品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和兴超市宁阳新苑店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南山东路南侧宁阳新苑小区F-1016、1017号

成交金额:95%

四、评审专家名单:胡孝森、鄢永辉、彭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看守所、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X061与港口路交口、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0563-4152060、0563-410188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563-4022789转3541)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看守所           

     址:宁国市X061与港口路交口

联系方式:方女士、0563-4152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邮箱:977937843@qq.com        

联系方式:吴先生、17730228587

     

宁国市看守所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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