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081-0005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罗申0419-8583033
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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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维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081-00054
二、项目名称: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张建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灯塔市四方小区
中标(成交)金额:90(%)
评审总得分:85.4(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志新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灯塔市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烟台街道卫国路
中标(成交)金额:95(%)
评审总得分:86.08(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三包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景顺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万宝桥街道金家村
中标(成交)金额:93(%)
评审总得分:86.08(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四包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圆通汽车修配厂
供应商地址:灯塔市大河南镇五里台村
中标(成交)金额:90(%)
评审总得分:82.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一包
服务类
名称: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维修项目001(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投标人免费提供24小时专职救援车辆及专职救援人员并提供救援服务。救援拖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对于车辆不能及时维修好或其他需要司机等待较长时间的情况以及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取车,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为司机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对送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为送修方车辆定期保养的车辆提供优惠,在保养过程中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等服务,并保证交车时车辆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良好状况。 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降低配件销售价格。 在合同期限内,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配件价格和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投标人更换配件要甲方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应使用全新合格正品产品。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车辆维修时效保证,保养服务在1小时内完成;小修服务在3小时内完成;中修服务在48小时内完成;大修或需拆卸重要零部件服务须在96个小时内完成;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投标人具有一个干净的休憩环境,在顾客休息室内配备相关的服务、娱乐设施。 投标人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帐目,结算凭证、零配件采购进货单据数据真实并归档成册,易于查找,零配件价格全部实行电脑管理,结算单全部统一电脑打印。
服务要求:投标人免费提供24小时专职救援车辆及专职救援人员并提供救援服务。救援拖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对于车辆不能及时维修好或其他需要司机等待较长时间的情况以及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取车,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为司机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对送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为送修方车辆定期保养的车辆提供优惠,在保养过程中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等服务,并保证交车时车辆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良好状况。 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降低配件销售价格。 在合同期限内,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配件价格和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投标人更换配件要甲方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应使用全新合格正品产品。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车辆维修时效保证,保养服务在1小时内完成;小修服务在3小时内完成;中修服务在48小时内完成;大修或需拆卸重要零部件服务须在96个小时内完成;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投标人具有一个干净的休憩环境,在顾客休息室内配备相关的服务、娱乐设施。 投标人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帐目,结算凭证、零配件采购进货单据数据真实并归档成册,易于查找,零配件价格全部实行电脑管理,结算单全部统一电脑打印。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续签合同,最高3年。 车辆维修时效保证,保养服务在1小时内完成;小修服务在3小时内完成;中修服务在48小时内完成;大修或需拆卸重要零部件服务须在96个小时内完成;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投标人免费提供24小时专职救援车辆及专职救援人员并提供救援服务。救援拖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对于车辆不能及时维修好或其他需要司机等待较长时间的情况以及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取车,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为司机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服务标准:投标人所维修的车辆出厂,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二包
服务类
名称: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维修项目002包(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1.投标人免费提供24小时专职救援车辆及专职救援人员并提供救援服务。救援拖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对于车辆不能及时维修好或其他需要司机等待较长时间的情况以及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取车,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为司机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2.对送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3.为送修方车辆定期保养的车辆提供优惠,在保养过程中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等服务,并保证交车时车辆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良好状况。 4.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降低配件销售价格。 5.在合同期限内,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配件价格和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投标人更换配件要甲方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应使用全新合格正品产品。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7.车辆维修时效保证,保养服务在1小时内完成;小修服务在3小时内完成;中修服务在48小时内完成;大修或需拆卸重要零部件服务须在96个小时内完成;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8.投标人具有一个干净的休憩环境,在顾客休息室内配备相关的服务、娱乐设施。 9.投标人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帐目,结算凭证、零配件采购进货单据数据真实并归档成册,易于查找,零配件价格全部实行电脑管理,结算单全部统一电脑打印。
服务要求:1.投标人免费提供24小时专职救援车辆及专职救援人员并提供救援服务。救援拖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对于车辆不能及时维修好或其他需要司机等待较长时间的情况以及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取车,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为司机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2.对送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3.为送修方车辆定期保养的车辆提供优惠,在保养过程中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等服务,并保证交车时车辆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良好状况。 4.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降低配件销售价格。 5.在合同期限内,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配件价格和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6.投标人更换配件要甲方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应使用全新合格正品产品。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7.车辆维修时效保证,保养服务在1小时内完成;小修服务在3小时内完成;中修服务在48小时内完成;大修或需拆卸重要零部件服务须在96个小时内完成;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8.投标人具有一个干净的休憩环境,在顾客休息室内配备相关的服务、娱乐设施。 9.投标人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帐目,结算凭证、零配件采购进货单据数据真实并归档成册,易于查找,零配件价格全部实行电脑管理,结算单全部统一电脑打印。
服务时间:投标人免费提供24小时专职救援车辆及专职救援人员并提供救援服务。救援拖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对于车辆不能及时维修好或其他需要司机等待较长时间的情况以及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取车,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为司机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车辆维修时效保证,保养服务在1小时内完成;小修服务在3小时内完成;中修服务在48小时内完成;大修或需拆卸重要零部件服务须在96个小时内完成;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续签合同,最高3年。
服务标准:投标人所维修的车辆出厂,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三包
服务类
名称: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维修项目03包(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投标人免费提供24小时专职救援车辆及专职救援人员并提供救援服务。救援拖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对于车辆不能及时维修好或其他需要司机等待较长时间的情况以及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取车,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为司机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对送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为送修方车辆定期保养的车辆提供优惠,在保养过程中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等服务,并保证交车时车辆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良好状况。 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降低配件销售价格。 在合同期限内,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配件价格和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投标人更换配件要甲方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应使用全新合格正品产品。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车辆维修时效保证,保养服务在1小时内完成;小修服务在3小时内完成;中修服务在48小时内完成;大修或需拆卸重要零部件服务须在96个小时内完成;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投标人具有一个干净的休憩环境,在顾客休息室内配备相关的服务、娱乐设施。 投标人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帐目,结算凭证、零配件采购进货单据数据真实并归档成册,易于查找,零配件价格全部实行电脑管理,结算单全部统一电脑打印。
服务要求:投标人免费提供24小时专职救援车辆及专职救援人员并提供救援服务。救援拖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对于车辆不能及时维修好或其他需要司机等待较长时间的情况以及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取车,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为司机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对送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为送修方车辆定期保养的车辆提供优惠,在保养过程中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等服务,并保证交车时车辆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良好状况。 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降低配件销售价格。 在合同期限内,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配件价格和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投标人更换配件要甲方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应使用全新合格正品产品。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车辆维修时效保证,保养服务在1小时内完成;小修服务在3小时内完成;中修服务在48小时内完成;大修或需拆卸重要零部件服务须在96个小时内完成;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投标人具有一个干净的休憩环境,在顾客休息室内配备相关的服务、娱乐设施。 投标人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帐目,结算凭证、零配件采购进货单据数据真实并归档成册,易于查找,零配件价格全部实行电脑管理,结算单全部统一电脑打印。 责任要求 投标人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须免费更换。 车辆电器维修要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须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投标人按车辆派修单进行维修,不得越位修车。无车辆派修单而进行修理,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采购人车辆在灯塔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临时故障,投标人要保证及时免费救援,如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已完工出厂的车辆,如原有故障尚未安全排除或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未被发现和未解决的,造成交通事故的,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使用的维修零部件必须符合原厂标准配件,严禁以次充好,确保零部件及总成等质量合格及使用可靠。如发现以次充好,并按原厂家标准价格罚款五倍。
服务时间:车辆维修时效保证,保养服务在1小时内完成;小修服务在3小时内完成;中修服务在48小时内完成;大修或需拆卸重要零部件服务须在96个小时内完成;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续签合同,最高3年。
服务标准:投标人所维修的车辆出厂,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四包
服务类
名称:灯塔市城乡公用 事业服务中心车辆维修(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1、投标人所维修的车辆出厂,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2、本项目报价包含工时费和配件材料单价。维修工时费不超过5元,配件材料单价不超过4S店原厂配件价格70%。投标人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报价不得为的折扣率“0”。(维修工时费折扣率是指在供应商报价在最高限价所占比例。配件材料折扣率是指在4S店原厂配件价格70%的基础上提供的折扣率) ★3、投标人免费提供24小时专职救援车辆及专职救援人员并提供救援服务。救援拖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对于车辆不能及时维修好或其他需要司机等待较长时间的情况以及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取车,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为司机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4、对送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5、为送修方车辆定期保养的车辆提供优惠,在保养过程中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等服务,并保证交车时车辆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良好状况。 ★6、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降低配件销售价格。 ★7、在合同期限内,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配件价格和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投标人更换配件要甲方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应使用全新合格正品产品。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9、车辆维修时效保证,保养服务在1小时内完成;小修服务在3小时内完成;中修服务在48小时内完成;大修或需拆卸重要零部件服务须在96个小时内完成;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10、投标人具有一个干净的休憩环境,在顾客休息室内配备相关的服务、娱乐设施。 ★11、投标人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帐目,结算凭证、零配件采购进货单据数据真实并归档成册,易于查找,零配件价格全部实行电脑管理,结算单全部统一电脑打印.
服务要求:★1、投标人所维修的车辆出厂,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2、本项目报价包含工时费和配件材料单价。维修工时费不超过5元,配件材料单价不超过4S店原厂配件价格70%。投标人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报价不得为的折扣率“0”。(维修工时费折扣率是指在供应商报价在最高限价所占比例。配件材料折扣率是指在4S店原厂配件价格70%的基础上提供的折扣率) ★3、投标人免费提供24小时专职救援车辆及专职救援人员并提供救援服务。救援拖车服务(含节假日)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对于车辆不能及时维修好或其他需要司机等待较长时间的情况以及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取车,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为司机提供免费接送服务。 ★4、对送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5、为送修方车辆定期保养的车辆提供优惠,在保养过程中增加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系统、油路、电路的内容等服务,并保证交车时车辆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良好状况。 ★6、配件储存充足,进货渠道规范,确保配件质量,降低配件销售价格。 ★7、在合同期限内,一旦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配件价格和不能履行服务承诺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投标人更换配件要甲方认定和批准后方能进行,应使用全新合格正品产品。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9、车辆维修时效保证,保养服务在1小时内完成;小修服务在3小时内完成;中修服务在48小时内完成;大修或需拆卸重要零部件服务须在96个小时内完成;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维修期限内(由双方商定)完成维修工作。 ★10、投标人具有一个干净的休憩环境,在顾客休息室内配备相关的服务、娱乐设施。 ★11、投标人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帐目,结算凭证、零配件采购进货单据数据真实并归档成册,易于查找,零配件价格全部实行电脑管理,结算单全部统一电脑打印.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 1 年。续签合同,最高 3年。
服务标准:投标人所维修的车辆出厂,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运输部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庆喜、周建立、姚杰、李春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一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二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三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四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灯塔市烟台街道建设街536号              
联系方式:0419-8786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地址: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419-8583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申           
电 话:041985830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灯塔市城乡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公开招标文件20240407完成稿.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张建汽车修配厂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志新修配厂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声明.pn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三包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景顺汽车修配厂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png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环卫车辆维修采购第四包
供应商名称:灯塔市圆通汽车修配厂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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