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贺兰治理区)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4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td【招】2024第009号
预算金额46万元
招标公司贺兰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周雪梅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鑫159096193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7
公告正文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4 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贺兰治
理区)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TD【招】2024 第009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 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贺兰治理区)
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6万元,
招标人为贺兰县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改造金山拦洪库1座,改造坝顶防汛道路11.5公里,增设拦砂坎4处、改
造拦洪库入西干渠退水4处,配套库区界桩、围栏及坝顶栏杆、坝体安全监测信息化设备等。
(2)滞洪区工程。改造沙井子滞洪区,改造防汛道路2.44公里,配套库区界桩、围栏及坝
顶栏杆等。(3)治理泄洪沟7条,采用混凝土或格宾形式,单侧砌护19.93公里,配套防汛
道路16.45公里、建筑物10座。(4)治理排洪沟2条,改造两侧防汛道路24.25公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贺兰治理
区)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贺兰治理
区)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拟派任项目负责人
要求: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级)技术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5日 16时00分到2024年03月22曰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3月15日16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2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投标信息发送至329689827@qq.com 进行登记或至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


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15)现场登记。登记后,方可领取
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
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
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会议室)
七、其他
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4 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贺兰治理区)
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 2024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已由宁
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银川片
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
金来自争取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金等,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为贺兰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三方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改造金山拦洪库1座,改造坝顶防汛道路11.5公里,增设拦砂坎4处、
改造拦洪库入西干渠退水4处,配套库区界桩、围栏及坝顶栏杆、坝体安全监测信息化设备
等。(2)滞洪区工程。改造沙井子滞洪区,改造防汛道路2.44公里,配套库区界桩、围栏
及坝顶栏杆等。(3)治理泄洪沟7条,采用混凝土或格宾形式,单侧砌护19.93公里,配套
防汛道路16.45公里、建筑物10座。(4)治理排洪沟2条,改造两侧防汛道路24.25公里。
2.2建设地点:贺兰治理区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甲方要求的服务工作及其工程施工内容的第三方项目管理服务
2.4服务期限:工程建设全过程至工程全面移交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拟派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级)技术
职称。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
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
绝。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3.4本标段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16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2日18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投标信息发
送至 329689827@qq.com 进行登记或至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大连
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15)现场登记。登记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7日14时30分,递
交地点:
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
大楼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纸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
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
(2022〕506 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无。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不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水务局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政务中心9楼
联系人:周雪梅
电话:0951-806386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5
联系人:李鑫
电话:159096193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贺兰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水务局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政务中心9楼
联系人:周雪梅
电 话:0951-80638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5


联系人: 李鑫
电 话: 15909619300
电子邮件: 32968982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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