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云南省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厕所管护尾水污水收集处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雄县人民政府以镇政复〔2022〕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雄县农村能源建设与农业环境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雄县农村能源建设与农业环境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021年云南省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厕所管护尾水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的所有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2021年云南省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厕所管护尾水污水收集处理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总投资:4660900.00元
招标规模:4515043.12元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赤水源镇银厂村洞湾村民小组、大湾镇仕里村中心村民小组和庙坝村民小组、果珠乡高坡村河边村民小组、母享镇后槽村上街下街村民小组、中屯镇柳林村常家院子村民小组
2.6项目实施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8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8月31日;
2.7其他:
2.7.1工期:30日历天。
2.7.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5个标段。
一标段:赤水源镇银厂村洞湾村民小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二标段:大湾镇仕里村中心村民小组和庙坝村民小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三标段:果珠乡高坡村河边村民小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四标段:母享镇后槽村上街下街村民小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五标段:中屯镇柳林村常家院子村民小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投标人只可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其投标均无效。
3.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3.5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中未被纳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屏网页截图,分辨率不低于200dpi,附相关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彩色)及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6 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要求,各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地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1904/159458.html)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后,于项目开标当天9点前向交易中心统一反馈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情况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未按时提供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8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3.9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0其他:
(1)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5)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若为专职安全员的,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8)行贿犯罪记录档案信息查询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9)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中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1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①投标人向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保证金专户转入保证金;②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后,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在投标界面“确认投标保证金”处查询保证金提交情况,确认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确认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未确认,未绑定项目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
2)采用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购买投标保证保险后,必须在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 CA数字证书,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在【确认投标保险/保函】对应项目下,进入确认投标保证/保函详细页面,进行“投标保证/保函分配”操作,并打印提交回执(完成保证保险分配操作的,开标时会显示投标保证金已提交;未进行保证保险分配操作的,在开标时将显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具体购买保证保险操作流程详见《太平洋保证保险操作手册》和《源广信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6日09:00时至2022年7月12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6日09:30时止。
5.2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递交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不再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
5.4开标方式:网上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芒部路北段)
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系统2.0培训教材》(下载地址: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在截标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要求,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15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招标人)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870-2221602,010-86483801。
注: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特别说明
(1)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业主单位负责制。招标人要会同代理机构建立防控处置和报告机制,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完成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检测体温,扫描“健康码”、“行程码”二维码,填报《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人员健康申报表》《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进场人员登记表》。
(2)请本项目各方参与主体(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人员、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佩戴口罩,在交易中心开标等候区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如有发热(体温大于等于37.3℃)、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港台地区和国外其他国家或地区)、14天内来自或途经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来自或途经新冠肺炎疫情中风险地区(具体的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官方实时通报的为准)等应主动回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及镇雄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x.gov.cn)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5日。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