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平资产2024年度另类投资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p-tpg-2024-s2-0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玮1351093955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太平资产2024年度另类投资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太平资产2024年度另类投资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02315C01/项目编号:CP-TPG-2024-S2-018)于2024年4月24日开标,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含税投标报价: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B1)为80000元
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B2)为80000元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B3)为200000元
股权投资计划-直投(B4)为150000元
股权投资计划-pe基金(B5)为180000元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B6)为80000元
股权基金-专项基金(B7)为150000元
股权基金-综合基金(B8)为180000元
股权直投(B9)为15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含税投标报价: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B1)为110000元
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B2)为110000元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B3)为170000元
股权投资计划-直投(B4)为180000元
股权投资计划-pe基金(B5)为150000元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B6)为100000元
股权基金-专项基金(B7)为150000元
股权基金-综合基金(B8)为130000元
股权直投(B9)为16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含税投标报价: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B1)为120000元
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B2)为120000元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B3)为180000元
股权投资计划-直投(B4)为180000元
股权投资计划-pe基金(B5)为150000元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B6)为100000元
股权基金-专项基金(B7)为180000元
股权基金-综合基金(B8)为150000元
股权直投(B9)为180000元
 
第四中标候选人: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含税投标报价: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B1)为100000元
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B2)为100000元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B3)为180000元
股权投资计划-直投(B4)为180000元
股权投资计划-pe基金(B5)为150000元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B6)为90000元
股权基金-专项基金(B7)为180000元
股权基金-综合基金(B8)为100000元
股权直投(B9)为230000元
 
第五中标候选人: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
含税投标报价: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B1)为80000元
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B2)为80000元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B3)为130000元
股权投资计划-直投(B4)为120000元
股权投资计划-pe基金(B5)为100000元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B6)为50000元
股权基金-专项基金(B7)为120000元
股权基金-综合基金(B8)为100000元
股权直投(B9)为120000元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公示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
四、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4.1 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https://www.chengezhao.com/)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章版(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联系人: 王玮
电子邮箱: wangw@gcbidding.com
联系电话:13510939559
通信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E座
4.2 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老师
电子邮箱:jma@cntaip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7层
4.3 复议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投诉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所在公司采购部门提起复议。投标人复议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投诉的事项并在复议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复议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老师
电子邮箱:cgts@cntaip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47层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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