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00.3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俊025-5819594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佳玲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北新区)二十九中初中新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4 12: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编号: AJB230064-01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二十九中初中新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3]4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86438.6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6438.63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2.2 工程地点:位于江北新区沿江街道,东至小外江路、西至红太阳小学、南至规划用地、北至河道。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招标的二十九中初中新校区新建工程项目,新建18轨54班初级中学,建设基础教学楼、实验教学楼、图书楼、艺体综合楼、体育馆等, 并配套建设景观庭院、体育活动场地、地下车库等。总建筑面积约81966.6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567.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399.14平方米。本工程设计规模为特大型的建设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设计单体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400.3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66810.99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二十九中初中新校区新建工程项目设计自立项至交付使用之前涉及的所有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项目需要的专项或专业设计、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和红线外合理的工程影响范围的设计工作(管线、道路、绿化顺接或过路工程,开闭所等):建筑主体工程设计(桩基、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人防、消防、建筑智能化(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广播系统)、电梯、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含室外景观、道路、铺装、管线综合、海绵城市等)、标识工程、泛光照明、装配式建筑、变配电工程、基坑支护及钢结构、绿色建筑、环保、节能、防雷、声学(含隔音降噪)、光学、安防、通信、厨房、库房(含专业库房)、展厅展陈、垃圾处理工艺以及相关附属配套项目等设计文件编制以及承担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各类设计相关会议,配合各项验收、审批手续办理、设计人员驻场、事故调查处理、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勘察及相关服务范围: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包括不限于勘察报告的出具、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勘察周期须满足设计要求。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1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8-28 09:2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00.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公寓)设计业绩的得2分/个,满分4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和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8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公寓)设计业绩的得4分/个,满分4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和设计内容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未能反映相关数据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满分4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30分)
①设计理念: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理念的阐释,设计理念与愿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②总体构思1:结合自然环境,综合考虑地形、日照、通风、防火、 卫生、交通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③总体构思2:规划构思与布局,室内外造型要素符合学校建筑特征,功能分区合理,结构清晰,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④总体构思3:合理定位项目,突出场地特色,考虑建筑形态、空间、色彩、体量等各方面的整体性、协调性。(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⑤建筑方案设计1:合理应用技术标准,设计内容完整、设计方案合理、贴合项目需求,功能定位等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⑥建筑方案设计2:地下建筑包括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地库设置范围合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方式应兼容,以地下停车为主,注重安全、通行与疏散设计。(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⑦建筑方案设计3:方案技术图纸表达规范,图纸绘制准确、完整。(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⑧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绿色建筑标准。编制绿色低碳技术方案及被动式设计优化策略分析。(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⑨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工程采用装配式,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满足地方政策技术要求。(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⑩结构方案: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备方案: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3.2项目解读(20分)
①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②项目建设条件解析:对设计依据中各项指标数据、设施配比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整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应策略,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③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1:结合学校项目特点,对工程中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进行整理归纳。(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④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2:分析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分析合理、措施可行得当、考虑全面,针对性强。(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⑤经济分析与成本控制:投资估算与规划条件及方案设计相吻合,并符合相应的建设标准。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⑥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承诺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服务内容合理可行、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可靠。(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人员构成(满分28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2分,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4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7人防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防护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8岩土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9装饰专业人员1名:具有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装饰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企业奖项: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分工负责设计的单位)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公寓)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4分/个;省级设计类奖项的2分/个;市级设计类奖项的1分/个;满分4分。(限评1个项目,奖项由建设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需提供获奖证明文件, 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4.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不得多项得分,否则仅计取分值高者。
5.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非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7.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8.因对一级注册防护工程师不再延续注册、继续教育,本项目只需提供注册证书,对注册有效期不作要求。
9.项目组人员均须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如为事业编制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8月7日16时53分到 2023年8月14日16时5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A、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B、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8.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2023年6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编制人员或企业退休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中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0、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1、本项目设计招标为设计团队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8.1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8.13、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路100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戴俊 联  系  人:沈佳玲
        电       话:025-58195943 电       话:025-83203815-801
        传       真:025-58195943 传       真:025-83203815-801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b5d36df9-e69b-4686-8a18-b6e0cb6d3ca8&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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