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路房屋保护更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大路房屋保护更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上大路房屋保护更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概算12574.6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9206.21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改造建筑面积9689.8平方。
建设地点:越城区上大路。
2.2本次招标范围:上大路房屋保护更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文物保护、古建筑、安装(包括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智能化)、结构加固、设施设备、亮化、场外配套改造。
设计范围: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初步设计进行深化和施工图设计。
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包括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列入前述施工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的采购及保管(除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除外)。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品牌须经发包人确认。
其他内容:承包人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同时须经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各种报审等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 10067.0663 万元(建安工程费9206.21万元,设计费276.1863万元(不参与竞争),预备费584.67万元(不参与竞争))。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20日历天),确保在2024年9月30日完工。
2.4其他: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如需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要求满足生产能力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工作需遵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古建筑)、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古建筑)、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古建筑)、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古建筑专业承包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古建筑)、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完成过单个合同建安费2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修缮或仿古建筑新建工程EPC项目业绩;
业绩类别相关定义:业绩相关的合同、竣工验收资料,能够明确体现该工程是古建筑或仿古建筑,建设工程、新建工程、维修工程、修缮工程、保护工程等均为有效。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合同;(2)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金额或面积都以合同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作为无效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古建筑施工负责人、文物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R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古建筑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设计单位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古建筑)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古建筑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施工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文物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施工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古建筑)资格(古建筑施工负责人和文物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古建筑施工负责人和文物施工负责人须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古建筑施工负责人、文物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古建筑施工负责人、文物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古建筑施工负责人、文物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古建筑施工负责人、文物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6 月 12 日09时30分,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 332室(延安东路660号)。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75-8516298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111号中石化大楼
联 系 人:章娅琴
电 话:15757590351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