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建立本地化就业失业数据利用和动态监测分析系统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gc52005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凤025-8453254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建立本地化就业失业数据利用和动态监测分析系统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2023年05月04日 17:1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建立本地化就业失业数据利用和动态监测分析系统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4日 17: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三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65.5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凤
项目联系电话025-84531278
采购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包晗13913890139
代理机构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晓娜、王凤025-84532540、84531278
附件:
附件1磋商采购公告-建立本地化就业失业数据利用和动态监测分析系统项目(发布稿).docx

项目概况

建立本地化就业失业数据利用和动态监测分析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GC52005

项目名称:建立本地化就业失业数据利用和动态监测分析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该项目,其中提升“数字就业创业”应用建设内容按照省市路演工作部署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预计一个半月)。运维期是项目通过用户测试并上线运行后免费维护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府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至 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有效营业执照,以上文件原件扫描至邮箱961790157@qq.com,原件邮寄到指定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西侧)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自2022年10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银行单据或专用收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资格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当天,应将上述承诺书替代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如排序第一名提供的文件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二名为成交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53号        

联系方式:包晗13913890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联系方式:马晓娜、王凤025-84532540、84531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凤

电 话:  025-8453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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