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830-36260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酒谷大道二段延长线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酒谷大道二段延长线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酒谷大道二段延长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酒谷大道二段延长线工程项目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函》(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酒谷大道二段延长线工程项目位于泸州江阳区茜草片区,起点位于酒谷大道二段与江南路四段交叉口,终点位于拟建东岩路,长度约0.3公里,宽度40米。

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地灾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或查询)、供地办理(含土地勘界、用地预审、用地划拨)、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含环境监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或登记表)等相关手续前期所需专项的编制及报批(需编制的专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审批部门要求办理),工程测量(含地形、断面、地质、放样测量)、勘察(包括初勘、详勘、物探)、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所有专项论证和设计图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标段划分出成果、报批)以及为完成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其它相应前期工作、变更设计以及交点等后续服务工作。

内容包括(不限于)道路工程、综合管网、边坡处理、给排水工程(含绿化给水、消防)、景观绿化工程、海绵城市、路灯工程(含道路照明及绿化带内光亮工程等)、交安(含信号灯等)工程等。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18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获得必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后6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90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20日完成初步设计,18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以上均为实质性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投标单位(或联合体)需同时具备2项资质,一是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甲级及以上〔即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燃气、轨道工程除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中任一资质即可〕;二是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即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中任一资质即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工程包含红线宽度不小于40米的城市主干道或城市快速路的勘察设计工作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证书,无(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只允许1家设计单位与1家地勘单位联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6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30 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杜家街384号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30-362607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期:2024年09月0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朱德明 签于 2024/09/06 09:57:4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