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73-2341gnshhwcs1836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莹莹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773-2341GNSHHWCS1836/医院编号:CGZC2313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附属新华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第二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 人、其他组织;
(2)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如果供应商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 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果供应商是 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 关许可保持一致。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 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请务必发邮件说明。邮件主题包含: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邮件附件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转账凭证。发送邮件至 shanghai@chinatendering.com.cn)。待 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通过回复邮件告知后续流程,请及时查收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200 号盛泰国际大厦 60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200 号盛泰国际大厦 606 室
七、其他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的委托,现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 合格代理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第二次)(2)项目编号:0773-2341GNSHHWCS1836/医院编号:CGZC23133
(3)最高限价:人民币 35.00 万元,超过该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用途: 采购内容:便携式超声诊断仪;数量:1 套。
应用场景:1,引导血管穿刺定位;2,引导外周神经阻滞注射;3,引导困难气道的定位及 穿刺;4,快速评估病人心肺功能情况;5,快速评估病人是否有心包填塞等情况;6,快速 进行 FAST 和 EFAST 评估;7,快速进行无创颅内压评估;8,科学研究;9,围术期疼痛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交货期:成交方应在合同生效的 30 天内,向采购人交付上述设备。
交货地点:成交方应根据采购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2.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2)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如果供应商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 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果供应商是 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 关许可保持一致。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 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3 年 08 月 04 日起至 2023 年 08 月 11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 天 9:30-11:30,13:30-16:00 )
(2)获取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200 号盛泰国际大厦 606 室
(3)磋商文件售价:每本 600 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请务必发邮件说明。邮件主题包含: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附件 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网上转账凭证。发送邮件至 shanghai@chinatendering.com.cn)。待采购代理机构审 核后通过回复邮件告知后续流程,请及时查收邮件。
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
供应商须保证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 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 14:00 至 2023 年 08 月 18 日 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200 号盛泰国际大厦 606 室
磋商时间:2023 年 08 月 18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200 号盛泰国际大厦 606 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与响应文件一致 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 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665 号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电话: 021-25076573
(2)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200 号盛泰国际大厦 606 室
邮政编码:200086
联系人:张莹莹、曹恩豪
联系电话:021-66059798-105
传真号码:021-66059189
邮箱:shanghai@chinatendering.com.cn
6.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gjpt.ahtba.org.cn/)7.其他补充事宜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人民币):
开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斜桥支行
账 号:3100151480005001079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665 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暮妻
电 话:021-250765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 200 号盛泰国际大厦 606 室 联 系 人: 张莹莹、曹恩豪
电 话: 021-66059798-105
电子邮件: shanghai@chinatenderi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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