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保营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达标评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福建莆田保营风电场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达标评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营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达标评级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福建中闽
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 保营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达标评级服务项目 进行简易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保营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达标评级服务项目 。
2.2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平海湾海域。
2.3 建设规模: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内,西邻埭头半岛,北临南日岛,西南临湄洲岛,分三期开发建设;其中一、二期项目由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 限公司投资建设,总装机容量296MW;三期项目由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 设,总装机容量308MW;项目共用两个升压站,通过35kV海缆将海上各风机的电能汇集 到岛上220kV升压站,通过220kV海缆将电能输送到陆上220kV升压站。( 福建莆田闽投 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为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的项目单位,委托福建中闽海上风电
有限公司统一招标,招标完成后由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 限公司共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4 招标范围: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勘察的基础上,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 化创建及达标评级等相关工作进行专业现场咨询培训,编写《初步查评意见》,并指导招标
人开展整改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自评报告》编写工作。
(2)按照《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11>28 号)、《电力安 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办安全<2011>83 号)、《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电监安全〔2011〕23 号)、《关于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评级有关事项的补充规定》(安监函<2012>62 号)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
标准化二级达标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评审,指导招标人开展审查验收后的整改工作,并编写《电
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报告》,确保招标人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两家公司分
别取得证书)。
2.5 服务时间、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开展标准化培训和现场指导,在专家评审后的 90 日内提
交评审报告。
服务地点:保营风电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 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3.2 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b.投标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能力;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电厂或电站相关企业的二 级(或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能体现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其他证明资料)。
3.5 信誉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由投标产品引起的安 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 准);
(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3)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4)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关于颁布的通知》(闽建法〔2001〕206 号),暂定金额为 10 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信誉要求第(1)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 承诺与事实不符(重大质量问题的认定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
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由拟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认定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招标人可 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信誉要求第(2)(5)(6)项和财务要求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 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14 日至2023 年2月2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 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 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
(采购)文件手续(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其他材料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 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
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
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0591-83902191)的方式通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门户首页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
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福易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 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tbf 格式)上传到该平台;同时将保存有未加密的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 格式)光 盘或 U 盘(单独用信封或文件袋包封),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地址:福 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A 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厅)。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 格式)或者未提交 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 格式)光盘或 U 盘或者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均视同为该投 标人未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接收规定或者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则相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 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 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判定。
6.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以及电子开标
6.1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3 年 2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A 座 4 层本项目开标厅公开开标。开标时间到达后 60 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自行 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tbf 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自行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 平台》,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个人中心”→“开标大厅”,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 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交易平台已 开发支持异地远程解密功能,投标人可以在异地(包括投标人所在单位,即无须在开标现场),按照操作流程实现远程网络解密;也可以持 CA 电子数字证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场所,按 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
特别说明:①为充分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如果由于系统平台故障原因,造成 系统无法解密的情况,同时投标人已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tbf 格式)并提交应急备份 电子投标文件(ntbf 格式)和纸质投标文件,则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启用纸质投标文件,参与 后续有关开标、唱标、评标等环节,并以纸质文件为准。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
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后,其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②无特殊情况,相应投标人的开标数据以系统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tbf 格式)为准;但如果出现前文所述需要启用纸质投标文件的情形,则相应投标人的开标数据以现场实际用 于参与开标环节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认定。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tbf 格 式)、应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ntbf 格式)以及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 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其他说明
(1)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官网电子招投标采购平台入口登录的《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是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网上电子招标、投标、开标及评标等全流程的交易系统
平台。
(2)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加我司组织开展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必须 办理经福建 CA(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印章。投标人可提前在瑞证通安全认证公众服务平台(福
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网站,根据所需办理的业务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签章后携带相应 书面材料至受理点办理。(表格下载地址:http://ruizhengtong.com/col.jsp?id=136)受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 69 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28-31 号窗口。或者投标人可通过 线上受理方式访问瑞证通安全认证公众服务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网站,进入 CA 办理入口(www.ruizhengtong.com),根据流程,在线提交业务申请(相关的业务办理资 料请按线上说明邮寄至指定地点)。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591-968975)。
(3)潜在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生问题,可以及时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 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或者登录客服 QQ 群:福易采电 子交流 1 群:280506610、福易采电子交流 2 群:761317499、福易采交流 3 群:828378153。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均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1 日 18:00 之前,招标人和代理人发出答疑或澄清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5 天。投标人提出质疑或要求澄清的方式:以网络形式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fujianbid.com:8098)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答疑和 澄清。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中路 199 号新威国际大厦 19 楼,邮编:351100
电话: 0594-2371681
联系人: 颜先生 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C 座 6 层 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538104
联 系 人:陈工
邮 箱:2795743132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号:118080100100104492
收款人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部门名称: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594-237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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