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边合区院区电路及配电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9-14 11: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边合区院区电路及配电设施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YL-2023-054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边合区院区电路及配电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430000
最高限价(元):24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边合区院区电路及配电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4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3年电路及配电设施维保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企业须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客户端投标(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前 还 需 申 领 CA 证 书 并 绑 定 帐 号 , CA 申 领 地 址 查 看 网 址 https://www.xjca.com.cn/article/content/201802/582/1.html , CA 服 务 电 话 : 0991-281-9290。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 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 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 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 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 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含集采机构) 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 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 政 采 云 帮 助 中 心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和 操 作 流 程 讲 解 视 频 中 自 助 查 询 , 网 址 为 :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 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 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400-881-7190 (工作 时间:工作日 08:00~20:00)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友谊医院
地 址:伊宁市斯大林街92号
联系方式:18609050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一品墅新房大厦10楼1004号
联系方式:15299244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买迪娜
电 话:15299244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