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确定2019年度房屋建筑物零星维修单位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8年12月05日 |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确定2019年度房屋建筑物零星维修单位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卷烟厂确定2019年度房屋建筑物零星维修单位项目(招标编号:GN2018-07-2331)项目,于 2018年12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五开标室进行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入围供应商候选人为:
蚌埠市华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三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臻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蚌埠达观机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明大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市鑫达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皖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万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远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市皖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君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市天龙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永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蚌埠市禹会区省安机电安装工程处
公示期:自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0日
本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www.youzhicai.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