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11-04 10:00-12:00 场次编号: P201104001 关注本场次
卖方: 上海徽鼎实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订阅 订阅后,与该卖家相关的竞价提醒将通过东方钢铁在线APP和微信服务号向您推送。
拼盘: 1个 重量: 数量: 无
竞价模式: 公开增价 会员属性: 企业个人均可 买方收费: 0.4%
延时机制: 5分钟/次 竞拍最后5分钟内若有用户出价,结束时间将按此出价时间顺延5分钟。 年费套餐: 不适用
拼盘 | 品名 | 重量/数量 | 起拍价 | 买家服务费率 |
---|---|---|---|---|
001 | 镀铝锌 | 67.000吨 | 登录后显示 | 0.4% |
2、系统重量不作提货依据,按实际过磅为准。
看货时间 | 11月02日 -11月03日 | 发票信息 | 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
看货仓库 | 上海鑫年库 | 仓库地址 | 登录后显示 |
联系人 | 毕立峰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显示 |
根据《2020年闲废物资竞价交易买方收费政策2020年闲废物资竞价交易买方收费政策》,本场次竞价成交方需收取网上成交金额*买方服务费率的交易服务费。在竞价成交后自动从资金账户扣除,请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额自由资金,以免影响交易。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浏览东方钢铁在线交易中心相关网页(http://www.bsteel.com.cn)。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垂询!客户服务热线:400-821-5025转5
欢迎广大会员踊跃参加!
上海徽鼎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4日
尊敬的会员:
上海徽鼎实业有限公司将于11月04日10:00进行镀铝锌废次材网上竞买交易,本次竞拍允许个人会员参加 ,交易模式为公开增价、单价报盘,交易资源及交易参数如下:
1.镀铝锌 拼盘号:P201104001001
材质:普碳钢 规格:带孔。规格 如图 重量/数量:共67.00吨 起拍价:2,970.00元/吨
买家服务费率:0.40%
特别提醒:
2、系统重量不作提货依据,按实际过磅为准。
根据《2020年闲废物资竞价交易买方收费政策2020年闲废物资竞价交易买方收费政策》,本场次竞价成交方需收取网上成交金额*买方服务费率的交易服务费。在竞价成交后自动从资金账户扣除,请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额自由资金,以免影响交易。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浏览东方钢铁在线交易中心相关网页(http://www.bsteel.com.cn)。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垂询!客户服务热线:400-821-5025转5
欢迎广大会员踊跃参加!
上海徽鼎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4日
1、买方欲参加某场次竞价,须对本次竞价交易进行回应。回应成功后买方方可参加竞价。
2、若在竞价结束前回应此竞价交易的买方总数小于2,则此次竞价交易取消,竞价标的物交由卖方处理。
3、为确保交易的有效性,买方回应时将被冻结一定额度的资金作为保证金,保证金从回应买方帐户的自由款中冻结,帐户中必须有足够的自由款,否则不接受提交的回应。
4、若竞价未能成交,解冻全体参加会员的保证金,竞买资源交由卖方处置;若竞价成交,继续冻结成交买方的保证金,其他会员则予以解冻。
5、竞价交易成交后,成交买方须在竞买成交日后的次日(节假日顺延)16:00前向卖方付清全部货款,并在支付全额货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竞价交易成交后,成交买方实提重量与电子交易平台成交重量不一致时,可联系交易中心进行调整买方交易服务费。
7、竞价交易成交后,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电子交易买卖合同,合同的详细内容见《东方钢铁电子交易买卖合同》。
8、当一方发生违约时,守约方有权向本交易中心提出交易纠纷调解申请,本交易中心依据调解申请有权行使“冻结权”,冻结违约方保证金。冻结期间,本交易中心按照调解程序进行双方调解,当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时,双方签订违约确认书,本交易中心根据违约确认书的约定处理;违约方不配合违约认定的,守约方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申请强制执行。
9、合同违约终止后,交易中心将退回守约方的交易服务费,违约方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
10、对于正品资源,卖方对其提供资源符合质量标准的保证,售出的产品如出现质量异议,卖方应根据生产方的质量标准和异议处理程序予以处理;对于非标商品、废次材等资源,卖方不提供质量保证。
11、对于收取买方交易服务费的竞价场次,具体事项将在该场次的竞价公告中予以说明。竞价成交后,交易服务费将自动从买方资金账户扣除,请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额自由资金。
12、买方应认真阅读并执行本说明、交易中心竞价规则和卖家相应的附加规定,若有不理解或疑问须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买方一旦在竞价过程中出价,交易中心默认买方已现场确认实物质量、数量并认同其品质,或在放弃现场确认权利同时认可实物质量、数量和品质,东方钢铁和卖方不承担由于误解造成的责任。
13、其它有关规定详见《东方钢铁电子交易中心竞价交易规则》。
本版《单卷交易规则》适用于在东方钢铁在线平台销售的单卷资源。
2.1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2参加单卷交易的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对其在网上竞价活动中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3交易功能仅在交易时间内开放,其他时间可以查询资源、加入意向资源等。
2.4交易时间:单卷默认交易时间为:工作日,09:00-11:30、13:30-16:30。以卖方实际投放为准。
单卷资源:指单个捆包单独进行销售的资源。
4.1竞价时间:
4.1.1第一场:上午9:00-9:30。在竞价截止时刻前2分钟内如有竞买方出价,将按此出价时点顺延2分钟,如在此2分钟内再有买方出价,则再按新出价时间顺延2分钟,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次出价后的2分钟内无买方出价,但上述延时不超过10:00,至10:00强制结束。
4.1.2第二场:下午13:30-14:00。在竞价截止时刻前2分钟内如有竞买方出价,将按此出价时点顺延2分钟,如在此2分钟内再有买方出价,则再按新出价时间顺延2分钟,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次出价后的2分钟内无买方出价,但上述延时不超过14:30,至14:30强制结束。
4.2买方回应是指买方会员,在竞价结束前通过交易系统表达参加竞价交易意向的过程。买方回应成功后取得竞价权。一旦取得竞价权,即表示同意接受并遵照执行本交易规则的各项条款,同时视为认可竞价标的物的重量、数量、实物质量、成分及物理状态等法律规定的合同必要条款。
4.3竞价保证金:单卷资源,回应时无须冻结资金。
4.4出价规则:
4.4.1起拍价和加价梯度:出价以每个单卷为标的物,起拍价和加价梯度均由卖方设置。
4.4.2出价:竞价过程公开,竞价开始后所有回应成功的会员均可在电子交易平台浏览起拍价、价格梯度、当前价等信息。买方报价递增,即每次报价必须大于前一个报价且为价格梯度的整数倍。买方可以按出价原则多次出价。
4.4.3买家出价之后,经系统提示,若高于当前最高价则出价成功;若低于当前最高价,则出价失败。由于存在多个买方在相近时间出价的情况,系统当前最高价可能已高于页面显示的当前最高价。
4.5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买受方,并生成电子合同。
5.1 挂牌资源:在竞价时间内(上午9:00-9:30、下午13:30-14:00)无买家出价的单卷,不再延时竞价,自动流标并转为挂牌资源。
5.2加入购物车:买家可以选择挂牌资源,加入购物车。同一个资源,可以被多个买家选入购物车,在购物车环节,买家可以随意删除或添加资源。
5.3生成合同:买方可以选择购物车中的资源生成电子合同,存放在不同仓库的资源将自动拆分为不同的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生成后,资源即被锁定,其他买家无法购买。
6.1买方竞价成功或选择挂牌资源生成电子合同后,此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买方须在合同生成当日在“买家中心-我的合同”页面,点击“合同配款”,完成在线全额配款,最迟应于合同生成当日24:00:00前完成配款。若买方逾期未配款,卖方有权撤消合同、资源不再保留,并要求买方依约承担违约责任,详见本规则第8条。
6.2合同生效后,买家需在交易平台创建提单后,方可去仓库提货。
卖方不受理质量异议,牌号、规格、备注等参考信息仅作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数量异议解决办法具体以资源的生产钢厂为准。
8.1买方逾期未全额配款,视为买方违约,买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每个违约合同需支付500元违约金,可在“买家中心--我的合同”页面支付。拒不履行违约责任的买方账户,将无法购买该卖方的任何资源。若由于卖方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卖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每个违约合同需支付500元违约金,买方承诺,收到违约金后不再就违约事项向平台和卖方提出赔偿要求。
9.1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因异常情况对行业或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决定交易延时、重新交易和临时闭市等措施。异常情况包含如下内容:
9.1.1不可抗力(本交易中心所在地或全国其他部分区域出现或据灾情预警可能出现严重自然灾害、出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等情形);
9.1.2意外事件(本交易中心所在地发生火灾或电力供应出现故障等情形);
9.1.3技术故障(本交易中心交易、通信系统中的网络、硬件设备、应用软件等无法正常运行;系统在运行、主备系统切换、软硬件系统及相关程序升级、上线时出现意外;系统被非法侵入或遭受其他人为破坏等情形);
9.1.4本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
9.2本交易中心对交易异常延时、重新交易和临时闭市等决定在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告。
9.3因交易异常情况及本交易中心所采取的相应措施造成的损失,本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10.1争议处理: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2本规则未尽事宜以循环宝及其他相关交易规则为准。
东方钢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颁布